各学院(部):
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后备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与培养办法》(首经贸政发[2013]5号)规定,现将考核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要求和程序
1、2013-2014年校级后备学科带头人或中青年骨干教师入选者均需参加考核。2013年入选人员为资助期满考核,2014年入选人员为中期考核。
2、入选者本人填写纸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后备学科带头人年度考核表》或《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年度考核表》1式1份,交送学院(部)(以下统称“学院”)指定的培养导师。
3、学院培养导师填写考核评语,送交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人。
4、学院学术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对后备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入选者逐个进行考核评议,并在考核表上写出考核是否合格的明确评语。考核表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党政联席会审定后,统一报送学校人事处。考核表电子版,由学院统一汇集后发送人事处信箱(rsc@cueb.edu.cn)。
5、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后备学科带头人入选者考核需要到场答辩,其他人员主要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
6、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
7、公示。
二、时间安排
1、6月3日至6月12日,入选者个人和学院培养导师填表,入选者需到科研处和教务处进行教学科研相关成果审核,打印附页考核表。
2、6月13日至16日,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党政联席会审定。
3、6月17日前,学院将材料报送人事处311室。
4、6月底,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审定并公示。
三、其他
1、各学院应严格按照首经贸政发[2013]5号文件规定组织考核。
2、2013年入选人员,资助期满考核教学、科研成果计算时间为2013年4月至2016年3月;2014年入选人员,中期考核教学、科研成果计算时间为2014年4月至2016年3月。
3、校级后备学科带头人或中青年骨干教师,考核不合格者,将不再继续享受学校给予的相应待遇。
4、对拒绝填报考核表或逾期不参加考核者,特别是对考核材料弄虚作假者,一律视为考核不合格。
四、联系方式:
人事处 博纳楼311 周老师 83952161 麻老师83952160
科研处 博纳楼334 李老师 83951660
教务处 博纳楼135 李老师 83951695
附件:
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后备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与培养办法【首经贸政发(2013)5号】
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后备学科带头人考核表》
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