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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关于2016年国家“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16

根据中组部《2016年国家“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2016年国家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及基本要求
  (一)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含人文社科项目)。申报人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在国内工作的,时间应在一年以内。引进后应全职在国内工作不少于3年。累计申报次数不超过2次。重点引进知识产权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关系、外交学、心理学等专业的急需紧缺人才。
  (二)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含非华裔外国人才)。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不超过2次。引进后要求在国内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

特别说明: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和创新人才短期项目需通过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平台申报,申报本平台的海外高层次人才除应符合千人计划人选的基本要求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世界一流的研究水平,近5年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
    2
、获得国际重要科技奖项、掌握重要实验技能或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
   
(三)外专项目。申报人应为非华裔外国专家,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华工作,已经在华工作的,时间应在一年以内。引进后应在华工作不少于3年、每年不少于9个月。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不超过2次。
  (四)青年项目。申报人应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并有3年以上连续海外科研工作经历。引进后要求全职在国内工作3年以上。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时间应在一年以内。

(五)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申报人应为自然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领域的国际顶尖专家,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茨奖等国际大奖的获得者;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在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任职的国际著名学者;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顶尖人才。引进后要求全职在国内工作至少5年。
  (六)文化艺术人才项目。引进规模控制在30人以内。从事研究工作的申报人,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55周岁。从事舞台艺术和创意设计的申报人,可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要求。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时间应在一年以内。申报长期项目的,引进后应全职在国内工作不少于3年;申报短期项目的,应在国内连续工作至少3年、每年不少于2个月。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以上项目申报人选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等其他资格条件,未作特别说明的,与此前批次要求相同。计算年龄和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661日。对有突出成绩或国家特需的人选,可突破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等资格条件限制破格引进,应附破格申报材料。
  二、申报程序
  用人单位与申报人达成初步意向后,应由院学术委员会或类似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人的学术(技术)水平进行评价,通过后报人事处,人事处组织专家评议,通过后签订正式工作合同或书面意向协议,再分别填写申报书按程序报送。
  (一)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短期项目。填写《国家千人计划申报书(国家重点创新项目)》及相关材料。
  (二)外专项目。申报人按要求填写《国家千人计划申报书(外专项目)》及相关材料。
  (三)青年项目。按要求填写《国家千人计划申报书(青年项目)》及相关材料。

(四)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申报人按要求填写《国家千人计划申报书(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及相关材料。

(五)文化艺术人才项目。申报人按要求填写《国家千人计划申报书(文化艺术项目)》及相关材料。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函。需说明人选遴选程序、材料真实性审核、保密处理情况。纸质版需加盖公章。

(二)申报书(纸质版一式16份)及附件

(三)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

(四)国家千人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

申报书要求正反面打印左侧两个钉装订,附件按顺序整理好不装订,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和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另附。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1份(申报书16份)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

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协议复印件;

4.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

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

7.奖励证书复印件;
  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对文化艺术人才,除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供相关影像资料。
  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申报材料单独报送。
  四、其他事项
  (一)各用人单位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规范。请于62815:00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rsc@cueb.edu.cn,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提交人事处(博纳楼310)。           

(二)各用人单位要增强人才安全和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制度建设,做好引进人才过程中法律、商业等各类风险的评估、预防和处置工作。
   
(三)申报材料文本见附件。

联 系 人: 张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83952282   83952346

 

附件:

1.2016年千人计划各项目申报材料

2.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

3.千人计划短期项目实施细则

4.青年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