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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合作交流处关于2019年度 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预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5 作者:国际交流合作处

学校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校2019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计划审批及管理服务工作,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和我校有关文件要求,坚持计划统筹、因事定人、厉行节约、务实高效的原则,认真拟订本单位2019年度出国(境)团组计划。现将具体要求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计划申报的范围

凡符合我校因公临时出国(境)从事相关公务活动教职员工、需持因公普通证照出访团组,均纳入因公出访团组申报范围。

二、申报具体要求

1.各二级单位应高度重视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工作,根据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并严格按照北京市和学校有关规定拟订本单位2019年度因公出访团组计划(包括一般性出访计划和教学科研人员开展学术交流合作计划),该计划需经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制订。团组计划方案应包括:明确的出访目的和任务、团组人员构成及团长、出访国家或地区、计划出访时间及天数、出访经费来源等内容。未经申报和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计划原则上不予实施。

2.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计划应充分考虑落实国外邀请函、单位公示、校内审批、证照申办、签证申办等工作流程所需时间以及可能的行政审查、节假日等因素,合理拟订出访时间,避免计划难以实施。

3.根据中央和北京市关于加强和改进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内容,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合作主要包括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专业领域进修、科学研究、学术访问、出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以及执行国际学术组织履职任务等。其他出访主要是指高等学校与外方开展的一般性工作交流。具体要求请参见学校《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工作办法(试行)》(首经贸政发〔2018〕59号)

4.各二级单位同时将本单位2018年度出访团组成果落实情况报告随2019年出访计划一并上交。报告内容需涵盖本单位年度自组出访团组、团组出访目的、团组成员履责情况、本次出访所取得的直接工作成果、本次出访所延伸的潜在影响和成效、下一步落实出访合作成果及其他后续工作的对策建议等内容。

5.为了确保我校教职工在2019年寒假期间顺利办理审批、签证手续并能按时执行出访计划,请各二级单位将本单位计划于2019年4月30日以前出访的因公出国(境)的团提前准备审批、签证材料,以便尽早启动校内、市外办单列审核与报批程序。逾期未能按时上报材料团组将不再受理。请各单位外事负责人及时准确通知到本单位相关人员。

三、申报截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请于2019年1月2日(星期三) 16:30前将本单位2019年度团组计划(见附件)、2018年度出访总结的纸质和电子文档,一并提交至国际合作交流处。电子文档请发至:sunxueyuan@cueb.edu.cn(信件标题设置为“××学院(部门)2019年因公出访计划与2018年出访总结”),纸质文档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联系地址:博远楼617室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83952987

电子邮件:sunxueyuan@cueb.edu.cn

特此通知。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