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委教育工委要求,现请各单位推荐第十三届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候选单位或个人,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及名额
按照向基层一线倾斜的原则,重点推荐基层一线集体和个人,副局级(含)以上单位和个人不参加评选,从严掌握处级干部参评先进个人。已获第十二届活动评选表彰的单位或个人原则不再申报评选。每单位仅限申报1个优秀单位或优秀个人(不可同时申报)。
二、评选办法
学校将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推荐1个优秀单位或1个优秀个人参加市委教育工委评审。
三、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切实按照《评选条件》组织好校内申报工作,并于9月6日(周二)11时前派人将登记表(分单位和个人两种,一式三份,在“呈报单位意见”栏左侧加盖学院党委或部门公章)、征求意见表、事迹材料(不少于3000字)书面版及电子版一并报党委宣传部(博纳楼348)。
联系人:冯博,联系电话:83952817,电子邮箱:fengbo@cub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