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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关于统计确定各单位继续使用2016年财政专项经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31 来源:财务处
 
 学校各单位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统计确定预算单位继续使用项目经费的通知》(京财教育〔20162025)(附件1)和市教委相关通知要求,对于2016年财政专项经费11月底前未执行的,市财政局统一核减收回,现需各单位统计申报已签合同并约定在12月份支出类型的项目,申请继续使用的需提供合同文件电子版材料(首页及约定付款页)。
请各单位认真填报,并于1111日下班前将报表(附件2)和合同电子版报送财务处邮箱(cwc@cueb.edu.cn),纸质版送至博纳楼324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