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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合作交流处关于我校2017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21 来源:国际合作交流处
 
各二级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校2017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计划审批及管理服务工作,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我校有关文件要求,根据推进国际化进程的实际需要,坚持计划统筹、因事定人、厉行节约、务实高效的原则,认真拟订本单位2017年度出国(境)团组计划。现将具体要求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计划申报的范围
除自费旅游、探亲、访友、处理其他个人事务、以及按照规定公派留学人员可持用因私证照外,其余因本单位工作需要或以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利用工作时间和本单位经费赴国(境)外从事相关公务活动的人员,均需持因公证照出访,均纳入因公出访团组申报范围。
   二、申报具体要求
1.各二级单位应高度重视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工作,根据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并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拟订本单位2017年度因公出访团组计划(包括一般性出访计划和教学科研人员开展学术交流合作计划),该计划应经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制订。团组计划方案应包括:明确的出访目的和任务、团组人员构成及团长、出访国家或地区、计划出访时间及天数、出访经费来源等内容。
2.根据中央和北京市关于加强和改进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内容,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合作主要包括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专业领域进修、科学研究、学术访问、出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以及执行国际学术组织履职任务等。其他出访主要是指高等学校与外方开展的一般性工作交流。
3.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计划应充分考虑落实国外邀请函、单位公示、校内审批、证照申办、签证申办等工作流程所需时间以及可能的行政审查、节假日等因素,合理拟订出访时间,避免计划难以实施。
    4.未经申报和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计划原则上不予实施。
三、申报截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请于20161127日前将本单位2017年度团组计划(见附件申报表)的纸质和电子文档提交至国际合作交流处。电子文档请发至:sunxueyuan@cueb.edu.cn(信件标题设置为“××学院(部门)2017年因公出访计划”),纸质文档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联系地址:博纳楼518
联 系 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83952987
电子邮件:sunxueyuan@cueb.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