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适应首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2017年我校将继续开展教改立项工作,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题
教改立项是引领高校教学改革的重要帮手,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办学水平的重要途径。2017年我校教改立项以“提高质量,内涵发展”为导向,以“前瞻性”、“创新性”、“实用性”为基本要求,聚焦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关键环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创新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选题范围可参考(但不限于)如下:
※本科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与特色研究
※专业建设与专业评估
※课程体系整体优化与教学内容改革的研究与实践
※协同培养机制研究
※学分制改革研究与实践
※课堂教学效果提升与教学方法研究与实践
※创新创业教育
※教学管理制度与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研究
二、申报类别及要求
1、本年度教改立项将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其中青年项目申请者应是我校38岁以下、从事教学工作满两年以上的青年教师。
2、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以上(不含两个)项目的申请;在研的市级和校级教改项目(含研究生部立项的教改项目)负责人,以及在我校各年度教改立项中未完成者,或结项评审、成果鉴定不合格者,不能申报本次教改立项。
三、特殊说明
本年度继续组织重大项目的申报,申报主题不受本次立项主题限制,可结合我校近期教学改革热点和人才培养的新问题,探索、实践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模式,强化项目研究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重大项目由各院(系)进行组织和推荐,每院(系)限报1项。
四、项目申报与立项程序
1、2017年校级教改立项采用网上申报,申报流程见附件1。
2、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四类项目独立评审,请项目负责人务必认真填写“申请书”封面的“申报类型”。
3、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匿名评审,经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专家评议小组审议,主管校长批准后,发文公布立项结果。
五、材料提交时间
1、1月10日-2月22日,所有项目负责人在网络上申报完毕,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将无法继续申报。
2、2月23日-24日,学院审核完毕。审核流程会以邮件方式发至各院(部)教学秘书及教学副院长。
六、结题及验收
2017年立项的校级教改立项,预计在2018年7月启动结项工作,具体结项时间以通知为准。结题时须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含)以上教研论文(重大项目须在核心期刊发表、其他项目须在一般刊物上发表)(标明本项目来源),并提交研究报告,否则不予结题和验收。
研究期满不能按时结项的项目,需提交延期结项申请,每个项目最多延长一个周期(一个周期为一年),如延长期满后还不能按时结项或延期结项项目结题鉴定不合格,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级教学项目管理办法》(附件4)处理。
联 系 人:崔老师
联系电话:8395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