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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关于开展2014、2015年入选后备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2

各学院(部):

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后备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与培养办法》(首经贸政发[2013]5号)规定,现将考核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要求和程序

12014-2015年校级后备学科带头人或中青年骨干教师入选者均需参加考核。2014年入选人员为资助期满考核,2015年入选人员为中期考核。

2、入选者本人填写纸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后备学科带头人考核表》或《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考核表》11份,到科研处(教务处)进行科研(教学)成果审核,交送学院(部)(以下统称“学院”)指定的培养导师。

3、学院培养导师填写考核评语,送交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人。

4、学院学术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对后备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入选者进行考核评议,并在考核表上写出考核是否合格的评语。考核表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党政联席会审定后,统一报送学校人事处。考核表电子版,由学院统一汇集后发送人事处邮箱(rsc@cueb.edu.cn)。

5、学校召开学术委员会评议,后备学科带头人入选者考核需要到场答辩,其他人员主要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

6、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

7、公示。

二、时间安排

1322日-29日,入选者个人和学院培养导师填表

2330-47日,入选者需到科研处(教务处)进行科研(教学)成果审核,打印附页考核表。

3410-12日,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党政联席会审定。

4413日上午九点前,学院将材料报送人事处311室。

5418日,学校召开学术委员会进行评议。

64月底,校长办公会审定并公示。

三、其他

1、各学院应严格按照首经贸政发[2013]5号文件规定组织考核。

22014年入选人员,资助期满考核教学、科研成果计算时间为20144月至20173月;2015年入选人员,中期考核教学、科研成果计算时间为20154月至20173月。

3、对拒绝填报考核表或逾期不参加考核者,特别是对考核材料弄虚作假者,一律视为考核不合格。

四、联系方式:

人事处  博纳楼311  艾老师  83952284 麻老师83952160 

科研处  博纳楼334  李老师  83951660 

教务处  博纳楼135  崔老师  83951322

附件:

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后备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与培养办法【首经贸政发(20135号】

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后备学科带头人考核表》

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