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后备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与培养办法》(首经贸政发[2013]5号)规定,现将考核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要求和程序
1、2014-2015年校级后备学科带头人或中青年骨干教师入选者均需参加考核。2014年入选人员为资助期满考核,2015年入选人员为中期考核。
2、入选者本人填写纸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后备学科带头人考核表》或《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考核表》1式1份,到科研处(教务处)进行科研(教学)成果审核,交送学院(部)(以下统称“学院”)指定的培养导师。
3、学院培养导师填写考核评语,送交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人。
4、学院学术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对后备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入选者进行考核评议,并在考核表上写出考核是否合格的评语。考核表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党政联席会审定后,统一报送学校人事处。考核表电子版,由学院统一汇集后发送人事处邮箱(rsc@cueb.edu.cn)。
5、学校召开学术委员会评议,后备学科带头人入选者考核需要到场答辩,其他人员主要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
6、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
7、公示。
二、时间安排
1、3月22日-29日,入选者个人和学院培养导师填表。
2、3月30日-4月7日,入选者需到科研处(教务处)进行科研(教学)成果审核,打印附页考核表。
3、4月10日-12日,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党政联席会审定。
4、4月13日上午九点前,学院将材料报送人事处311室。
5、4月18日,学校召开学术委员会进行评议。
6、4月底,校长办公会审定并公示。
三、其他
1、各学院应严格按照首经贸政发[2013]5号文件规定组织考核。
2、2014年入选人员,资助期满考核教学、科研成果计算时间为2014年4月至2017年3月;2015年入选人员,中期考核教学、科研成果计算时间为2015年4月至2017年3月。
3、对拒绝填报考核表或逾期不参加考核者,特别是对考核材料弄虚作假者,一律视为考核不合格。
四、联系方式:
人事处 博纳楼311 艾老师 83952284 麻老师83952160
科研处 博纳楼334 李老师 83951660
教务处 博纳楼135 崔老师 83951322
附件:
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后备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与培养办法【首经贸政发(2013)5号】
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后备学科带头人考核表》
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