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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关于2018年度首都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9

各有关单位:

根据《首都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实施管理办法》京科发〔201764号及《关于开展2018年度首都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启动2018年度首都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以下简称:科技领军工程)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名额

我校限推荐1人。

以下人员不在申报范围内:

1、已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又称“万人计划”)和“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等国家级人才计划的人员;

2、连续两次申报且未入选“科技领军工程”的人员;

3、为历届科技领军工程入选人员的团队成员,且该人员在执行期内或其执行期届满不足3年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在业内享有良好声誉并得到广泛认可。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711日后出生)

2、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应工作在科研一线,具有很强的原始创新能力,带领团队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在重大科技项目攻关、重大工程项目实施中,创造性地解决了关键技术难题,为国内外同行公认。

3、具有较强的科研带动引领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率领的创新团队,结构合理、成绩显著,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

申报人填写《2018年度首都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申报表》(附件1),并准备相应附件,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在单位。

2、学院(部)推荐

学院(部)汇总申报人信息,确定本单位推荐人选(如推荐人员多余1人需排序),填写《2018年度首都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单位推荐汇总表》(附件2)。

3、专家评审

人事处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学校推荐人选。

4、学校申报

学校推荐人选登录北京市科技人才管理信息系统(http://kjrc.bjkw.gov.cn/a)填报信息,学校审核通过后报送至市科委。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1、《2018年度首都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单位推荐汇总表》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

2、《2018年度首都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申报表》纸质版一式17份及电子版,申报表中第十四项“申报人承诺”请申请人签字,第十五项“推荐单位意见”请申请人单位签署意见,单位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表正反面打印,左侧两个钉装订;

3、证明附件电子版1套。

所有报送材料内容应不涉及国家机密,各单位应按有关规定慎重处理涉密问题。报送材料原则上不退还,请做好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

请申报人于45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博纳楼310),电子版发送至rsc@cueb.edu.cn,主题注明“科技领军人才申报”。

 

联系电话:张老师  83952282   刘老师  83952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