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北京市社科规划办《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校组织了2017年度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并于5月26日召开了校学术委员会评审会议,会议采用匿名评审方式,到会的全体学术委员认真审阅了全部申报项目的论证活页,分学科组进行讨论、推荐,经大会投票表决,产生了推荐上报项目35项,现予以公布(详细清单见附件)。
另外,根据北京市社科规划办相关文件精神,另有5项申报项目(3项重大项目、1项北京市“百人工程”学者申报的项目、1项前期研究成果入选北京市社科基金《成果要报》的延续深入研究项目)不占学校指标,直接报送至北京市社科规划办,现一并予以公布(详细清单见附件)。
请被推荐项目的负责人认真复查申请书和活页内容,如需修改,请将修改合格后的申请书和活页(各一式7份,含原件1份)于5月31日上午11时前报送至博纳楼335室。
欲申报自筹资金项目的老师也请于5月31日上午11时前将申请书和活页(各一式7份,含原件1份)报送至博纳楼335室。根据北京市社科规划办相关文件精神,自筹资金不得低于8万元,并必须在《申请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被推荐的项目报送至北京市社科规划办后,北京市社科规划办将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评审。因此,最终立项结果以北京市社科规划办立项批复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