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7年第二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于2017年6月20日上午8:30在校本部博纳楼第七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委员24人,实到委员21人,符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第六章第三十三条规定,审议结果有效。会议审议结果如下:
一、 审议通过博士学位授予名单,决定授予韩婷婷等34人博士学位;
二、 审议通过硕士学位授予名单,决定授予赵丹丹等1280人硕士学位;
三、 审议通过2017届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名单,通过戴劲等52人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结果;
四、 审议通过学士学位授予名单,决定授予熊安狄等2801 人学士学位;
五、 审议通过遴选硕士研究生导师名单,决定新增李青淼等24人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陆文婷等17人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
六、 审议通过2016年度导师考核优秀名单,同意安树伟等39人研究生导师考核优秀结果;
七、 原则通过《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和程序》(2017年6月20日修订版);
八、 原则通过《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来华留学生培养和学位授予工作的补充规定》(2017年6月20日修订版);
九、 原则同意理论经济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管理等 4个学科申请博士一级学位授权点;各学位申报点需进一步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完善,完成申报程序;
十、 原则通过撤销人口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等2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增列新闻传播学等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按《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规定完成申报材料和相关申报程序。
具体授予学位信息详见相关单位网页,讨论通过的相关文件详见研究生院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