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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关于申报2018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10

各院、系、部:

    为提高学校科学研究水平,鼓励年轻人才脱颖而出,为国家和北京市的经济建设和体制改革贡献力量,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18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办法

各院、系、部依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2018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限额》的要求,组织申报。

各院、系、部须组织好校级科研项目的申报与评审,按限额指标择优推荐,努力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二、申报要求

2018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申请人资格、立项原则、立项程序等申报要求,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执行,学科门类按《北京市教委项目学科、专业目录一览表》填报。

请各院、系、部务必严格审查申请人资格,如有违规推荐项目,学校按规定取消其申报资格,并不再受理补报申请。

三、项目类别、资助金额、经费支出范围及完成时限

1、校级科研项目分为规划项目和青年项目。

2、资助强度:校级规划项目2万元,校级青年项目1万元。

3、经费支出范围:严格按照《北京市教育财政科研类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京财教育【20163001号)执行。

42018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其起止时间为:201811日-20181231日。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

1、欲申请2018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教研人员从本通知附件中获取项目申请书。

2、申请校级科研项目的单位请提交《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级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均为原件),以及本单位的《校级科研项目申请汇总表》(一式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报送电子文本。

3、申报时间:2017915日上午11时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五、其他

请各单位认真梳理2016年及以前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结题情况,并督促已到期但尚未办理结项的项目负责人尽快办理结项。2016年及以前年度项目结项情况,将作为各单位2018年度校级科研项目批复指标数的重要参考。

 

联系人:祝合良 83952166

文 玮 83951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