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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3 来源:教务处

各院(部):   

为深入学习和宣传黄大年精神,引导教师以黄大年同志为榜样,学习他的爱国情怀、敬业精神和高尚情操,按照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教师〔20177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及北京市教委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我校创建活动具体事宜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名额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我校各院(部)均可申报,教务处组织评审推荐工作。

二、申报推荐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重加强教师队伍党的建设,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创新、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为教育改革发展稳定作出重要贡献的高校教学科研单位、创新团队。具体创建指标体系见附件要求。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书面材料包括团队申报表(一式5份)、事迹材料(限2000字);电子材料包括团队申报表、事迹材料,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四、申报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首善标准。创建活动要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深刻理解、大力弘扬黄大年精神,学有方向、做有楷模、赶有标杆。要求广大高校教师要始终站稳政治立场、加强理论武装、坚持立德树人、强化责任担当。

结合创建推荐,加强学习宣传。要以黄大年同志为榜样,学习他心有大我、至诚报国的爱国情怀,学习他教书育人、敢为人先的敬业精神,学习他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高尚情操,把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融入祖国改革发展的伟大事业之中、融入人民创造历史的伟大奋斗之中,从自己做起,从本职岗位做起,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团队)于2017109日前提交申报材料。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老师,电话:8395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