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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关于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10

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委组织部 市人力社保局 市科协团 市委关于开展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市科协发[2017]54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本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北京地区的推荐名额为15名。往届获奖者不重复参评。

二、推荐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771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211日及以后出生)

    三、推荐程序

    ()单位推荐本单位的初步人选,并报送至人事处。

    ()人事处按照推荐条件,对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审核。

    ()学校人才工作委员会对初步人选进行评审,提出推荐人选名单。

    ()人事处将推荐人选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至北京科技咨询中心。

    四、推荐工作要求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推荐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

    ()人选推荐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第一线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作出的成果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候选人推荐材料是中国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应简明扼要,要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推荐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材料非涉密的保密审查证明。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

    五、推荐材料及报送要求

()单位出具的推荐情况报告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纸质版需加盖单位公章。内容包括推荐人选的产生方式、对推荐人选成就、贡献和学风道德等方面的评价、保密审查情况。

(二)《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纸质版需加盖公章。如推荐人选超过1人,单位需对推荐人选进行排序。

()《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附件1)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纸质版声明栏需申请人签字、单位推荐意见栏需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有关附件材料电子版,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论文需要全文,专著需要封面、版权页及目录页;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附件材料需要原件扫描件(论文可从知网全文下载)并按照类别整理成相应文件夹。

(五)请各单位于101115: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rsc@cueb.edu.cn,主题注明“申报中国青年科技奖”,纸质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博纳楼310),过时未报视为放弃申报。

  六、联系方式

麻老师 83952160       张老师 83952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