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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关于搞好年终决算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30 来源: 财务处
 
学校各单位:
为搞好学校2017年的年终决算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支票:支票领用截止到1215日,并于1222日前将所有的领用支票报帐完毕。
2.现金报销:现金报销截止到1220日。
3.公务卡报销:截止到20171213日(特别提示:因学校公务卡统一还卡,不能单还。望各位老师根据还卡时间,合理安排使用公务卡业务的办理并及时报销。过期不再办理)
4.劳务报销: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劳务报销,打卡的(银行卡、临时工卡、个人卡)截止到20171218日,现金的截止到20171213日。
5.个人卡:通过网约的个人卡报销(除劳务外)截止到20171222日。
6.工资:请在20171220日前进行报盘,提交沈老师(322房间),过时会影响学校年终决算安排。
7.通过网上报账方式报销的,请按照上述各类业务的截止时间要求,在截止时间之前将单据递交财务处,逾期递交单据的,财务处不予受理。请各项目负责人关注本人名下项目的网上报销填报情况,及时撤销不再报销的填报信息,避免因其资金的冻结影响项目执行。
8.医药费报销
12017年度发生的教职工非定点医院急诊或未带卡急诊医药费,请在201712月前到校公费医疗办公室手工报销,201712月末发生的医药费,请在201813日上午将所有票据送到校公费医疗办公室;跨年度住院,如为手工结算费用时,须出示20172018两份住院清单,2017年度的医药费,请在201813日上午将所有票据送到校公费医疗办公室。
2)学生2017年的医药费报销截至日期为201818日。20181月只报销2017年的医药费,逾期不报,一律作废。2018年发生的药费, 3月份开学以后报销。
9.借款:有差旅费借款或其他现金借款的同志,请在1220日前还款,劳务性质的借款请在1213日前还款。
10.2017年已发生的支出但未报销的发票,请于2018323日前报账,过期作废。
11.各单位须严格执行2017年预算,不得年底突击花钱,超预算支出。
12.依据学校规定,各职能部门业务经费和2017年校内专项年末余额将予以清零注销。
13.2017年促进高校内涵发展定额项目(项目代码为***91754******),按照上述各项时间安排进行报销,年底核销项目余额。
14.根据京财教育〔2017517 --关于进一步加快市级教育单位预算支出进度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本年度财政专项执行截止时间为20171130日,届时国库将自动关闭,项目余额上缴。各类型报销具体时间参见OA系统“财务处有关财政专项报销时间的重要通知”。
特别提示
1、上述所指财政专项为:2016年财政专项(项目代码为***9166*******)以及2017年财政专项(项目代码***9176*******)。
22017年科研类财政专项(项目代码***9176*7*****)及2017年中央支持地方资金不受以上时间限制,按原通知时间执行。
15.2018年正常对外办公时间另行通知,请老师及时关注学校公告。
请各单位领导提前做好安排,协助我们做好年终决算工作,年终决算期间请不要进行网上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