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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关于申报2021年秋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认定人员公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2 来源: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根据“北京市贯彻《〈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完成了我校2021年秋季教师资格申报认定工作,现在博纳楼三层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公告栏内予以公示。公示期:10月22日至11月1日。

特此通知。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