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和北京市社科规划办有关通知精神,学校将对2017年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进行中期检查,请各单位领导及科研秘书认真阅读,并督促相关项目负责人认真阅读相关文件,如实填写年度检查表,并于2018年10月31日上午11时前向科研处递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
附件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中期检查表
附件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附件3:参加年度检查项目名单
联系人:文玮 83951839
刘佳 83952497
科研处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