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相关管理办法规定,现启动校级科研项目结项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所有在研的2021年度校级青年学术创新团队建设项目、2021年度校级重大科研项目培育专项项目和2022年度新入职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
二、验收材料提交要求
1.验收材料包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科研项目总结报告书》和项目研究成果(公开出版的专著提供原件1本;公开发表的论文和其他研究成果提供复印件)。
注:超过30页的成果需要胶装,胶装样式参考《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工作细则(试行)》。
2.验收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28日。
3.请各单位统一报送验收材料,不接收个人报送材料。
三、其他事项
验收合格的项目学校将拨付剩余经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原则上予以终止,剩余经费不再拨付。
联系人:文玮、刘佳联系电话:83951839、83952497
附件: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科研项目总结报告书
科研处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