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20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请认真阅读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申报通知及附件材料。为做好我校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北京杰青项目资助北京地区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青年学者,有效利用国际科技资源,组成紧密合作的研究团队,围绕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集成电路、智能装备制造、医药健康、节能环保、新能源智能汽车等领域中关键科学问题,通过实质性国际合作,开展创新研究。项目资助期限为3年,资助强度100万/项。
2020年度计划资助北京杰青项目50项。
二、申请人事项
(一)申请人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资助期限内每年在依托单位从事基础研究工作的时间在6个月以上;
2、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3、具有主持省部级及以上基础研究项目或课题的工作经历,并得到两名相同学科两院院士或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的推荐(每名推荐人推荐的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项/年度);
4、具有国际合作研究经历或曾在国(境)外连续工作、学习、进修12个月(含)以上。
(二)以下科学技术人员不得申请北京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1、当年申请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研究类项目的;
2、正在承担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及研究类项目的;
3、负责在研市科技计划课题2项(含)以上的;
4、参加的市基金项目、负责的在研市科技计划课题合计超过3项以上的;
5、连续两个年度申请市基金项目未获资助的;
6、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者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
7、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8、教育部长江学者;
9、北京学者计划入选者及首都地区领军人才、北京杰青项目获得者。
第1条中所述“当年申请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研究类项目”包括:重点研究专题项目、面上项目、市基金-市教委联合资助项目、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专项项目;第2条中所述“正在承担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及研究类项目的”包括:北京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研究专题项目、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市基金-市教委联合资助项目、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专项项目。
(三)国际合作及研究团队事项
1、国际合作
申请人应本着平等合作、互利互惠、成果共享的原则,与国(境)外一流科研机构、著名大学、知名企业开展合作研究,吸引国(境)外杰出科技人才来京从事研究工作。研究期限内双方互访累计在12个月(含)以上。
2、研究团队
研究团队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研究骨干组成,研究骨干应包括国(境)外合作者,不超过5人,平均年龄不超过45周岁。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可参与项目研究,但不作为研究骨干。
三、申请人管理规定
(一)申请人每年度只能申请1项市基金项目。
(二)科技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市基金项目:1、负责在研市基金项目1项(含)以上的;2、负责在研市科技计划课题2项(含)以上的。
(三)科技人员参加的市基金项目、负责的在研市科技计划课题合计不得超过3项。
(四)申请人连续两个年度申请市基金项目未获资助暂停申请市基金项目1年。
市基金项目是指市基金资助的重点项目、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市基金-市教委联合资助项目、重点研究专题项目、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专项项目。市科技计划课题是指北京市科委立项,并由北京市财政科技经费拨款支持的研究类课题。
科技人员负责在研市基金项目、负责在研市科技计划课题是指作为负责人承担且在市基金项目申请通知发布之日时,尚未完成验收(结题)的项目、课题。
科技人员参加的市基金项目是指作为申请人或项目组成员申请的市基金项目以及作为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的在研市基金项目。
特别提示:市基金不支持将相同或基本相同的项目申请书在不同机构中以同一申请人或者不同申请人的名义进行多处申请。对于申请人在以往市基金或其他机构(如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
四、申请书撰写要求
(一)申请书中研究起始年时间填写为2020年10月1日,资助期限一般为3年。
(二)项目名称应根据项目自身研究内容确定,申请的研究内容应未获国家、北京市等相关科技计划支持。
(三)项目的预期研究结果及可考核的验收指标应合理、明确,重点围绕申请人及团队学术影响力提升、研究成果的主要技术参数指标、国(境)外合作成效等方面开展论述,项目获得资助后预期研究结果和验收指标将作为任务书的重要内容和验收时的重要依据,不得随意更改。
(四)在项目基本信息填写中应根据所申请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在“申报学科”下拉菜单中准确选择申报学科代码,每一申请项目可选择两个申报学科代码。申报学科代码是计算机随机遴选评审专家的重要依据,请尽量选择到最后一级学科代码,不要只选择到一级学科代码。
(五)申请书如需嵌入图片,图片格式必须为JPG、JPEG等图片格式,请勿嵌入矢量图等特殊格式。
(六)申请人及研究团队必须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研究团队中如有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参加(包括外聘人员及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国内合作单位,须按申请书要求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并加盖合作单位公章,填写的单位名称应为法定名称且须与公章一致。
(七)研究团队中的境外人员为国(境)外合作者,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如本人未能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则应通过信件、传真等本人签字的纸质文件,说明同意参与该项目申请且履行相关职责,该纸质文件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送交。国(境)外合作者不超过2人。
(八)申请人在申请书“国(境)外合作方案”部分中重点说明合作背景及必要性、合作基础、合作内容、合作方能力及合作协议签订情况。
(九)凡在研究过程中按国家有关规定应履行相关程序的,需提供相关纸质原件材料(例如: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由于研究对象的特殊性,请申请人严格遵守医学伦理和患者知情同意等有关规定,申请时须提供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等书面材料)。
(十)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时,应上传推荐人的推荐意见、依托单位提供的相关文件(申请人为海外科技人员等)等材料的电子版(PDF文件)。上述纸质文件的原件应作为附件随纸质版项目申请书一并报送。
(十一)申请人可以向基金办提供3名以内不适宜评审其项目申请的通讯评审专家名单;对于申请人提供的不适宜评审其项目申请的评审专家名单,基金办在选择评审专家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考虑。
五、申报时间
申请人通过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工作系统(以下简称“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在线撰写申请书。依托单位工作系统登录地址如下:https://nsf.kw.beijing.gov.cn/bjnsfweb/login.jsp。
(一)获取登录帐号及密码
以前年度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申请过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仍以原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
从未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申报过项目的申请人,请及时通过本单位科研秘书向科研处索要账号及密码。
(二)提交电子版申请书
请申请者登录依托单位工作系统,按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并于5月12日16:00前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
鉴于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书,系统需要一定处理时间,请申请人尽量提前提交。
5月11日至5月12日,科研处对上交的电子申请书进行格式初审。审核过程中,科研处会将存在问题的项目退回申请人修改,请申请人务必关注依托单位工作系统中申报项目的状态。
(三)申请者打印纸质版申请书
申请者于5月15日后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打印纸版申请书,申请书须A4纸双面打印,并于左侧双钉装订成册。
请申请者及参与人完成签字后于5月26日上午11时前将纸质申请书(均为原件)及要求报送的纸质附件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科研处,纸版申请书与电子版申请书的版本号必须一致。
联系人:文玮、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