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6月25日上午8:30在校本部博纳楼第七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委员20人,实到委员20人,符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第六章第三十三条规定,审议结果有效。会议审议结果如下:
一、 审议博士学位授予名单,决定授予张亮等33人博士学位;
二、 审议硕士学位授予名单,决定授予刘慧等1181人硕士学位;
三、 审议2019届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名单,通过李若凡等 52 人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结果;
四、 审议学士学位授予名单,决定授予普通高等教育主修学士学位2336人、辅修学士学位210人;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115人;来华留学生学士学位14人;
五、 审议2018年度导师考核优秀名单,同意赵文等40人研究生导师考核优秀结果;
六、 尹丽萍、许联锋因连续两年导师考核不合格,停止招收硕士研究生;
七、 审议遴选博士研究生导师名单,决定新增何晴等16人为博士研究生导师;
八、 审议遴选硕士研究生导师名单,决定新增宋心然等18人为学术硕士研究生导师;吴康等17人为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
九、 通过修订《申请硕士学位发表论文规定期刊目录》;
十、 原则通过修订《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条例》的附件《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基本条件和程序》;
十一、 原则通过修订《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十二、 通报2018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
十三、 通报北京市2017年学位论文抽检及处理结果。
具体授予学位信息详见相关单位网页,修订文件见研究生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