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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宣传部关于推荐参评 2017-2021年度北京市优秀德育工作者和德育工作先进集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07 来源:党委宣传部

各二级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不断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引导广大干部教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2017一2021年度北京高校优秀德育工作者、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十佳辅导员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我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1.优秀德育工作者评选范围:专职德育工作者(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团委负责人及干部,院系主管学生工作负责人,班主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心理素质教育教师,就业指导教师、资助管理教师等)和在工作岗位中认真落实“三全育人”工作要求,自觉渗透德育、主动开展德育、表现特别突出的干部、教师和后勤服务人员。

2.德育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德育工作成绩突出的院(系、中心)、部、处等学校二级单位。

3.优秀、十佳辅导员评选范围:在编、在岗、专职辅导员。

4.坚持向基层一线倾斜,个人、集体均要求处级及以下,各高校推荐的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辅导员处级干部比例均不超过20%。

(二)表彰名额

本次共评选表彰优秀德育工作者300名、德育工作先进集体100个、优秀辅导员150名(含10名十佳辅导员)。

学校推荐5名优秀工作者,1个先进集体,2名优秀辅导员。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德育工作者

1.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落实“三全育人”工作要求;

2.热爱教育事业和德育工作,坚持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自觉用良好的师德风范和道德行为影响教育学生;

3.坚持“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标准,为人师表,敬业精神、奉献精神突出;

4.积极探索创新,所创造的经验学校或全市有一定影响,德育成效显著。

(二)德育工作先进集体

1.高度重视德育工作,以引导学生树立“四个正确认识”完善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在人事安排、经费投入、制度保障等方面有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

2.全体教职员工德育意识强,坚持按照“三同四起来”模式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扎实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和课程思政工作,把德育任务落实到每一门课程、每一位教师;

3.学风端正,教师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坚持“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标准,学生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

4.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德育实践活动,工作成绩特别突出,效果显著,其经验在本校或全市具有示范性作用。

(三)优秀辅导员和十佳辅导员

1.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强烈的敬业和奉献精神,坚持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引导广大学生牢固树立“四个正确认识”;

2.认真学习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相关知识和技能,善于总结工作规律和进行科学研究,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较强工作能力;

3.具有较强创新精神,精准精细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积极运用新的工作形式和载体,形成了比较好的工作经验;

4.积极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思想引领、深度辅导、心理辅导等,工作成绩突出,深受学生欢迎,受过校级或校级以上荣誉。

三、评选程序

(一)评选表彰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自下而上。推荐对象由所在二级党组织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报送至学校后,组织评审会,经学校党委确认后确定拟推荐人选和单位。由党委宣传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意见。推荐对象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高校在推荐的优秀辅导员中,可重点推荐一名事迹特别突出、工作经验在全市高校有一定影响的人选,作为评选“北京高校十佳辅导员”的候选人(请在附件7中注明)。

(二)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高校推荐对象进行汇总审核,并根据事迹确定20名入围十佳辅导员复评候选人,经专家评审小组复评后确定十佳辅导员拟表彰名单。

(三)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表彰名单进行审议。经审议的名单在全市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联合印发表彰决定。

四、奖励形式

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北京高校德育工作先进集体”称号,颁发奖牌;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北京高校优秀德育工作者”“北京高校优秀辅导员”“北京高校十佳辅导员”称号,颁发证书及奖金。

五、组织领导

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成立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评选表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委教育工委宣教处。

六、评选要求

(一)各二级党组织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动员,把评选推荐作为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的重要举措,按照实事求是、民主推荐、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组织评选推荐。

(二)上报的事迹材料应真实、准确、生动、详实,其中优秀德育工作者、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辅导员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拟推荐十佳辅导员人选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

(三)汇总报送附件3-4(双面打印)一式三份、附件5-6一式一份,纸质版要求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到邮箱liutonghui@cueb.edu.cn。所有材料请于2021年5月12日周三中午12点之前报党委宣传部博纳楼347办公室,逾期不报按自动放弃处理。

联系人:刘同辉  电话:83952075

  

附件:

3.北京市系统表彰奖励先进集体登记表

4.北京市系统表彰奖励先进个人登记表

7.推荐对象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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