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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15

为加强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指导教师队伍结构,促进研究生教育发展,现启动2026年遴选及备案硕士研究生导师工作,请各学院根据本单位学科建设的具体情况,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好此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及备案工作。

一、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

(一)遴选范围:我校正式聘用的专任教师或专职研究人员。

(二)遴选条件: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件和程序》(2024年修订)(附件1)执行。

(三)时间安排:各学院按照学校要求组织动员教师学习相关文件制度,凡具备硕士生导师遴选条件的教师可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本次申请采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在系统中提交申请(操作方法见《导师遴选功能系统操作指南(导师版)》(附件2)),并提交以下材料至所在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处:

1.系统导出并打印的《申请培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以下简称《简况表》)。

2.由科研处审核打印并盖章的本人近三年(2023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的科研成果单,请于5月13日至5月15日集中到科研处办理(因科研成果截止期为5月31日,如后期有成果补充,可以随时到科研处替换补打),经本人确认签字后附在《简况表》后,左侧装订。

3.本人代表性科研成果原件,不超过3件,装入一个表面贴有《简况表》封面的档案袋中。

各学院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简况表》及科研处打印盖章并经申请人签字的“科研成果单”,党组织召开会议对申请人在立德树人方面的表现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写进《简况表》中“学院党组织对教师立德树人方面的审核意见”栏。

各学院组织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对照硕士生导师遴选条件对申请人进行初审,根据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结果,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报送研究生院,并填写《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科研成果汇总表》(附件3),对系统中的导师遴选申请进行审核(操作方法见《导师遴选功能系统操作指南(教秘版)》(附件4)),并将以下材料于6月3日前提交至学位办,电子版发送邮箱(xwb@cueb.edu.cn):

1.《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科研成果汇总表》(电子版及纸版,纸版需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学院盖章)。

2.申请人《简况表》及科研成果单1份(纸版,需完整填写学院意见并签字盖章,科研成果单附在简况表后,左侧装订)。

3.申请人代表性科研成果原件,不超过3件,装入一个表面贴有《简况表》封面的档案袋中。

4.将《简况表》及科研成果单(需完整填写学院意见并签字盖章)扫描,并与个人代表性成果原件扫描件合并成一个PDF文档,命名方式为:学院_姓名。

5.全部申请人的科研成果单复印件(与其他材料分开提交,用于公示)。

二、硕士研究生导师备案

(一)备案范围:我校正式聘用的具有中级职称的专任教师或专职研究人员,入职四年内(含第四年)。

(二)备案条件: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件和程序》(2024年修订)或各学院备案至研究生院的办法执行。

(三)时间安排:符合条件的教师,在系统中提交个人申请(操作方法见《导师遴选功能系统操作指南(导师版)》(附件2)),根据学院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学院党组织召开会议对申请人在立德树人方面的表现进行审核,并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对照本学院硕士生导师备案条件对申请人进行审议。根据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结果,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报送研究生院。将结果维护在系统中,并填写《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备案汇总表》(附件5)(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学院盖章),后附申请人入职以来的科研成果单(学院科研秘书打印盖学院章即可),于6月3日前提交至学位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备案汇总表》电子版发送邮箱(xwb@cueb.edu.cn)。

三、其他

请各位申请人按照学院时间结点提交相应材料,以免延误,逾期将无法受理。

申请人必须实事求是地填报有关材料,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申请资格。

研究生院汇总申请人名单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由学校发文,确定其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

(文中附件请在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内下载)


研究生院 

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