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住校人员管理,夯实校园安全管理基础,筑牢校园安全防线,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安全稳定工作规定》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外来人口管理规定》及学校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开展住校人员信息统计工作,同时将进一步加强住校人员管理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住校人员”是指因工作、劳动或服务事项所需,在校居住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家属亲朋或本部门管理的其他住宿人员。
二、报送内容及要求
住校人员信息上报需确保真实、准确、完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住校人员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民族、户籍所在地、联系电话、健康状况、所在单位、管理单位、校内密切联系人、职业等;
(二)住宿相关信息:住宿事由(如探亲、工作、交流等)、拟入住时间、拟离开时间、具体住宿地点(楼栋号、房间号);
(三)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合作人员)、施工协议(施工人员)、亲属关系证明(亲属探访)等相关佐证材料由管理单位留存。
三、报送流程及时限
请各相关单位审核住校人员的证明材料并完成《住校人员信息统计表》,于2026年1月5日前,将填写完整《住校人员信息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bwc@cueb.edu.cn,纸质版报送至保卫处治安交通科(博纳楼114),联系人:石老师,联系电话:83952178。
四、住校管理要求
(一)各主管部门管理要求
1.来校从事服务保障和培训交流(施工、维保、餐饮、物业等)的住校人员的统计报送,由相关事项的主管部门协调落实住宿资源后,组织填写统计表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主管部门负责人签批同意,在人员入住前至少1个工作日报送至保卫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主管部门加强住校人员日常管理,实行“一人一档”,实时更新相关信息。
2.住校人员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要指定管理人员,严格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协调相关信息的备案和更新,负责住校人员的安全培训宣教、安全检查和日常安全管理。
3.住校人员原则上不得留宿探访亲友等,特殊应急情况,须由主管部门协调落实住宿资源后,及时填写统计信息,附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批同意,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报保卫处备案。
4.信息变更及注销。住校人员如出现入住时间延长、住宿地点变更、提前离校等情况,主管部门须及时变更信息并报保卫处备案。
(二)住校人员管理要求
1.住校人员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校园管理、消防安全、宿舍管理等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学校的检查和管理,不得私自转租、转借、更换住宿床位,不得擅自留宿其他人员。
2.严禁在住宿区域私拉乱接电线、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棒等违禁电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不得使用明火或违规动火作业。
3.保持住宿区域整洁卫生,不得乱扔杂物、喧哗吵闹,不得从事赌博、酗酒、打架斗殴等违法违规活动,爱护校内公共设施,损坏需照价赔偿。
4.因未履行管理责任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或违规事件的,将依规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保卫处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