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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第二次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6 来源: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位办公室

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及《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要求,现将我校2021年第二次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各学院按通知要求,做好此次学位申请工作。

本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预计10月底召开取得学位的学生为2021届应届毕业生,请全日制学生充分考量后进行学位申请。

一、 学位论文质量监控

为提高我校学位授予质量,在本次学位申请过程中,请导师、学院严格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要求,把控学位授予各环节,确保学位论文质量。

二、 学位申请人资格确认

学位申请人确认是否完成培养方案中的全部培养环节,博士学位申请人还应确认是否通过预答辩,同等学力人员还需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审查,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学位申请人,进入学位申请程序。

学位申请中涉及的《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2份)、《学位论文审批书》(2份)、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资审登记表》2份)、《同等学力论文撰写进程表》(1份)等,开学后由学院统一到学位办领取后发放填写。

三、 匿名论文的提交

本次学位申请采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93日完成以下所有操作毕业审核通过者方可提交学位论文评审申请,系统将93日上午10点关闭

1、学位申请人申请

请在匿名论文提交前确认系统中的毕业审核是否通过,系统对毕业审核与学位论文评审申请进行了关联,未通过毕业审核的研究生不能提交学位论文评审申请,如有问题请联系所在学院教学秘书。

各学位申请人登录系统提交学位论文评审申请,上传匿名PDF版论文和TXT版摘要,匿名论文和摘要一旦审核,不允许修改,未按要求提交论文的,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匿名论文不得包含“封面中部的培养单位(指学院、作者姓名、指导教师;关于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的说明;攻读博士/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致谢;作者简介”(专业名称学校信息请保留)。摘要直接将中文摘要的文字部分粘贴到TXT文档中上传

 2、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核

学位申请人提交学位论文评审申请后,请通知指导教师登录系统查看论文、填写评语并审核是否同意学生的学位论文评审申请

3、学院审核

导师审核通过后,请学院教学秘书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审查学位申请人是否满足学位申请条件,特别是学位申请次数是否符合文件规定系统中是否同意学位论文评审申请的审核操作。各学院还要成立学位论文规范审查委员会,对论文规范性进行逐一审查。

学生、导师、教秘的操作指南详见学位申请全流程系统操作指南(学生版)》(学位16)、《学位申请全流程系统操作指南(导师版)》(学位17)、《学位申请全流程系统操作指南(教秘版)》(学位18)。

四、 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论文评审

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参照《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处理办法》执行。学位办将于93返回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学位申请人研究生指导教师可在系统中查看结果,对于需要进行复检的,910日10点重新在系统中进行二次申请

通过论文不端行为检测后,博士学位论文、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论文由学位办全部提交至“教育部学位论文网上评议开放平台”进行论文评审,专业硕士学位论文由相关学院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要求组织双盲评审。评审结果10月初公布,学位申请人研究生指导教师可在系统中查看评审结果及评阅书。

请各学院严格遵守以上时间安排,顾全大局,认真组织好本次的学位申请工作。关于科研成果审核学位论文答辩存档论文和存档材料提交等事宜后续另行通知。

文中所有文件可在研究生-管理制度-工作文件-学科学位”中下载;所有附件请在下载区选择相应序号文件下载(研究生院-下载-学位工作)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位办公室

2021年7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