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发布了《关于2022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及青年项目申请的通知》(见附件1)、《2022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及青年项目申请指南》(见附件2)及《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指南》(见附件3)。为做好我校2022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及青年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事项
(一)申请人的条件
1、申请人应当是申请项目的实际负责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⑴ 所在单位是依托单位;
⑵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的经历,且能保障所申请项目的研究时间;
⑶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技人员推荐。
符合⑵、⑶规定的条件,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科技人员,经与在基金办注册的依托单位协商,并取得该依托单位的同意,可以申请项目。该依托单位应当将其视为本单位科技人员实施有效管理。
2、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项目,但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可以通过其在职的单位申请项目,申请时须提供导师同意申请的函件,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项目获得资助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
3、符合条件的海外科技人员,具备以下条件可以通过依托单位申请项目:
⑴ 正式受聘于依托单位,项目执行期在聘任期内;
⑵ 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3个月以上。
在申请项目时,须提供依托单位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
4、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科技人员申请项目,须由依托单位提供书面承诺,保证在项目获得资助后延长其在博士后工作站的期限至项目资助期满或者出站后继续留在依托单位从事相关研究,每项申请的书面承诺由依托单位盖章后随纸质版申请书一并报送。
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时,应将上述推荐意见、依托单位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申请人为海外科技人员、在站博士后等)、导师签字函件等材料扫描为PDF文件,上传系统,并将原件随纸质版项目申请书一并报送。
5、以下科技人员不得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1)正在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北京市科技计划课题和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任何一类的,以及获得上述项目、课题任何一类支持的。
(2)1986年1月1日(不含)以前出生的。
(二)申请人管理规定
1、申请人每年度只能申请1项市基金项目。
2、科技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市基金项目:(1)负责在研市基金项目1项(含)以上的;(2)负责在研市科技计划课题2项(含)以上的。
3、科技人员参加的市基金项目、负责的在研市科技计划课题合计不得超过3项。
4、申请人连续两年申请市基金项目未获资助的,暂停申请市基金项目1年。
5、申请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且在市基金项目资助周期内须在依托单位任职。
市基金项目是指市基金资助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市基金-市教委联合资助项目、重点研究专题项目、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专项项目、重点项目。市科技计划课题是指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立项,并由北京市财政科技经费拨款支持的研究类课题。
科技人员负责在研市基金项目、负责在研市科技计划课题是指作为负责人承担且在市基金项目申请截止之日时,尚未完成验收(结题)的项目、课题。
科技人员参加的市基金项目是指作为申请人或项目组成员申请的市基金项目以及作为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的在研市基金项目。
(三)特别提示
市基金不支持将相同或基本相同的项目申请书在不同机构中以同一申请人或者不同申请人的名义进行多处申请,申请人应对此予以承诺。对于申请人在以往市基金或其他机构(如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
二、有关项目类型
(一)面上项目与面上专项
面上项目主要资助科技人员在项目指南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的科学技术研究。资助强度不超过20万元/项,面上专项资助强度不超过30万元/项,面上项目研究年限为不超过3年,面上专项研究年限为2年。
(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定位于发现和培养创新型青年科技人才,支持青年科技人员自主选题开展研究,培养青年科学技术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的能力,为其尽早确定研究方向奠定基础。平均资助强度10万元/项,研究年限不超过2年。
各类项目的最终资助强度将以批准的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预算为准,请申请人根据研究项目的实际需要填报申请资助金额。
三、申请书撰写要求
申请书采取在线撰写的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书须由申请人本人撰写并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申请书中研究起始时间为2022年1月1日。
3、申请人根据所申请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在 “申报学科”下拉菜单中准确选择申报学科代码,每一申请项目可选择两个申报学科代码。申报学科代码是计算机随机遴选评审专家的重要依据,请尽量选择到最后一级学科代码,不要只选择到一级学科代码。
4、项目的预期研究成果及可考核的验收指标应合理、明确,突出学术贡献、技术突破以及学术影响力提升等。
5、项目成员简介应填写近5年来取得的标志性成果,标志性成果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项。
6、申请人和项目组主要成员必须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
研究团队中的境外人员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如本人未能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应出具知情同意函,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送交。
7、合作单位应为独立法人单位,且填写的合作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一致。项目合作单位不超过2个。
8、凡在研究过程中按国家有关规定应履行相关程序的,需提供相关材料(例如: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须提供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等书面材料),并以PDF文件上传材料原件电子版。
9、申请人可以提供3名以内不适宜评审其申请项目的专家名单,供遴选通讯评审专家时参考。
四、申报材料及申报时间
申请人通过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工作系统(https://nsf.kw.beijing.gov.cn/bjnsfweb/,以下简称“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在线撰写申请书。
1、获取登录帐号及密码
以前年度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申请过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仍以原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
从未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申报过项目的申请人,请及时通过本单位科研秘书向科研处索要账号及密码。
2、提交电子版申请书
请申请者于2021年5月6日后登录依托单位工作系统,按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并对照《2022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指南》(见附件2),认真检查并确认《申请书》无误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
2021年6月7日16:00后申请人撰写、提交申请书功能于停止服务,鉴于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书,系统需要一定处理时间,请申请人尽量提前提交。
6月7日至11日,科研处对上交的电子申请书进行格式初审。审核过程中,科研处会将存在问题的项目退回申请人修改,请申请人务必关注依托单位工作系统中申报项目的状态,参照修改意见及时修改完善申请书,并于6月14日前提交修改后的申请书。
3、申请者打印纸质版申请书
申请者于6月16日至6月20日16:00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打印纸版申请书并完成签字及合作单位盖章手续,申请书须A4纸双面打印,并于左侧双钉装订成册。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6月21日上午11点前将本单位纸质申请书(均为原件)及要求报送的纸质附件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科研处。申请书须经申请者签字、合作单位盖章并带有申报编号、条形码、版本号及水印,同时纸版申请书与电子版申请书的版本号必须一致。
联系人:文玮、刘佳 联系电话:83951839、83952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