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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关于申报2022年度北京市教委科研计划一般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1

 

各单位:

依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22年度科研计划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正式启动我校申报2022年度北京市教委科研计划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科研计划一般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市教委下达给我校的限额数为:社科计划一般项目17项,科技计划一般项目2项。

(一)申报方向和总体要求

一般项目要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聚焦“十四五”时期北京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科技一般项目依托理工农医类学科,社科一般项目依托人文社科类学科,理论联系实际,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文化传承创新。项目应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和个人科研兴趣,加强基础研究,突出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培养青年创新人才。

(二)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应为市属高校专任教师,鼓励一线教学和科研人员申报。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独立开展研究、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保障所申请项目的研究时间。科技一般项目35周岁以下申报项目数额原则上不少于90%,社科一般项目35周岁以下申报项目数额原则上不少于90%。每个申请人限报1个项目。

(2)申请人在依托单位的在职工作年限(不含返聘的工作年限)应覆盖项目资助周期。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包括科技重大、科技重点、科技一般、社科重点、社科一般)负责人;

2.所主持的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自2014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申请人承担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没有按时结项的,暂停2年申请资格;

4.已承担过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的负责人;

5.原则上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教师且40周岁以上;

6.连续两年(指2020、2021年度)申请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2年度申报资格。

(四)资助经费 

科技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15万元,社科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5万元,项目实施周期均为3年。项目申请者应在研究期限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项目经费按照《北京市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试行)》(京财教育〔2018〕521号)要求,实行规范的预决算管理。

(四)申报材料及申报时间安排

申请者填写《社科计划一般项目申请书》和《科技计划一般项目申请书》,并打印一式7份交本单位科研秘书。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6月2日上午11时前将本单位审查合格的申请书和申报项目汇总表报送至科研处博纳楼335

联系人: 文 玮 83951839

刘  佳  83952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