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首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贯彻落实中组部《青年英才开发计划实施方案》(中组发[2011]24号)和《首都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京发[2010]11号),培养造就大批青年人才,推动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2018年市委组织部将继续开展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根据《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实施办法》现将有关工作预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北京市优秀人才资助包括青年骨干个人项目及青年拔尖个人项目、青年拔尖团队项目、人才工作集体项目四类。
(一)青年骨干个人项目、青年拔尖个人项目
1、青年骨干个人项目
(1)申报人须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且全职在京工作,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申报人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工作经历。技能人才不受学历限制,但须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申报人须具有较好专业基础和较强发展潜力。
(3)未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各类项目资助,且未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4)拟申报项目已启动一年以上或执行时间过半的个人不得申请。
(5)已获得资助且未结题的个人不得申报新项目。
2、青年拔尖个人项目
(1)申报人须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且全职在京工作,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申报人须取得博士学位,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突出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艺术创作和创业实践人才可适当放宽学位限制。
(3)中央在京单位申报人员所申报项目应与北京市重点发展行业或科技发展重点领域密切相关,或其专业成果可在京津冀地区转化应用。
(4)拟申报项目已启动一年以上或执行时间过半的个人不得申请。
(5)已获得资助且未结题的个人不得申报新项目。
(二) 青年拔尖团队项目
1、团队研究选题应围绕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着眼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解决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2、团队具有较好的基础,成员稳定、结构合理,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平均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团队带头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至少1名核心成员应符合青年拔尖个人项目条件。带头人需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与合作创新精神,有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项目或重点课题的经历。
4、已获得资助且未结题的团队不得申报新项目。
(三)人才工作集体项目
集体项目只接受单位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1、申报单位为市属独立法人单位。
2、申报项目方向应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
3、申报项目能突出本单位人才工作的重点,具有较高的创新性和示范性。
4、各申报单位本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集体项目,已获得资助且未结题的单位不得申报新项目。
二、推荐名额
学校推荐指标以上级单位最终批复为准。各单位团队项目限报1个,个人项目分别限报1—3人。
三、评选程序
各类项目评选程序包括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学校评审推荐、上级归口部门推荐及评审、公示审定等环节。
1、个人申请与所在单位推荐
8月6日至8月13日,符合条件的个人、团队提交申请材料,所在单位进行评审、推荐。青年拔尖个人项目和青年拔尖团队项目需通过学院(部)学术委员会进行推荐;各项目推荐人选均需所在单位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
2、学校评审推荐
8月中旬,学校评审确定推荐人选。
3、网上申请及审核
经学校评审通过同意推荐的人选,需登录北京市人才评选申报系统(sbpt.bjrcgz.gov.cn)填报信息(申报系统注册、使用方法参见《北京市人才评选申报系统使用手册》,在申报系统首页下载),并由所在单位、归口推荐单位、市委组织部逐级进行审核。
个人、团队和单位网上填写新申请时间为2018年8月13日至8月31日(“所在单位”务必选择“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否则学校无法进行初审)。学校初审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7日。
4、上级归口部门推荐及评审
9月中下旬,青年骨干个人项目和人才工作集体项目由市委组织部组织评审。青年拔尖个人和青年拔尖团队项目由市委宣传部、市教委、市科委组织评审。
5、公示审定
上级归口部门确定推荐人选后,在学校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由学校对公示期内的反映意见进行核查。公示结束后将评审结果,公示反映问题的核查情况和处理意见,经上级归口部门同意后报市委组织部审定,确定资助方案。
四、往年资助项目结题安排
应于2018年结题的各类项目,需登录北京市人才评选申报系统(sbpt.bjrcgz.gov.cn)提交结题申请,填写“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青年骨干个人项目结题信息”或“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人才工作集体项目结题信息”,人才工作集体项目结题单位还需提交项目总结评估报告。受资助项目所在单位年度未按期结项比例超过20%的,暂停该单位申报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项目资格。
个人、团队和单位网上填写结题信息时间为2018年8月13日至10月15日。如再次申请2018年资助项目的个人、团队和单位请于2018年8月31日前提交相关纸质材料;其他结题项目在2018年10月15日前提交相关材料。
五、报送材料
(一)新申请项目申报材料
1、学院(部)或部门对候选人的推荐报告(对人选情况、推荐程序、推荐意见、申报材料是否涉密等进行说明)。
如申报材料涉及保密信息,请学院(部)或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有关规定审核把关,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并附说明。
2、《2018年度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新申请人员汇总表》(参见附件3)。
3、《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青年拔尖团队项目申请表》(参见附件4)。
4、《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青年拔尖个人项目申报书》(参见附件5、附件6)。
(二)结题项目申报材料
已获资助项目结题需通过登录申报系统提交打印以下材料:
1、《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青年骨干个人项目结题信息表》。
2、《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青年拔尖个人项目结题信息表》。
3、《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青年拔尖团队项目结题信息表》。
4、《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人才工作集体项目结题信息表》。
六、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于8月13日(周一)中午12点前,将新申请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人事处邮箱rsc@cueb.edu.cn;
结题项目申报材料由项目负责人于2018年8月13日至10月15日登录申报系统提交并打印申报。
2、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推荐工作,做好材料准备和把关,如同一项目推荐人选超过1人,需明确排序;暑假期间,为避免签章纸质材料提交带来不便,所有申报材料只需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需由推荐部门人事秘书统一发送至人事处邮箱rsc@cueb.edu.cn。
请各单位和申报人克服困难,按时报送相关材料。待学校收到上级单位通知后,如有新的要求会及时通知。
联系人:麻老师 张老师
咨询邮箱:rsc@cueb.edu.cn
人事处
2018年8月5日
附件1: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的通知
(北京人才工作网链接地址:
附件2:《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实施办法》(京组通〔2014〕43号)
附件3:2018年度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新申请人员汇总表
附件4:青年拔尖团队项目申请表(仅供参考,最终申报以系统生成表格为准)
附件5:青年拔尖个人项目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申报书(仅供参考,最终申报以系统生成表格为准)
附件6:青年拔尖个人项目自然科学类申报书(仅供参考,最终申报以系统生成表格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