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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关于做好2023年年终决算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6 来源:财务处

学校各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和上级决算工作要求,结合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关闭时间,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年终决算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类业务办理截止时间

1.暂借款业务、临聘人员工资申报业务截止受理日期为12月8日。

2.工资报盘截止受理日期为12月20日。

3.其他业务(包括公务卡还款、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酬金申请、个人卡报销、汇款报销业务等)截止受理日期为12月15日。

二、注意事项                     

1.2023年度开展经济业务发生的各类票据,原则上应于年内报销完毕,最迟应于次年教职工寒假放假前报销完毕,逾期不予报销。

2.请各单位严格执行2023年预算要求,不得突击花钱,不得超预算支出。

3.请各项目负责人关注名下项目的支出情况及网上预约单据处理情况。各项业务单据须在上述截止受理时间前报送至财务处相应窗口,或投入投递机内,逾期不予受理。

4.12月16日起财务处开始年终决算各项工作,网上报账系统暂不受理网上预约业务,已预约未入账的单据将被退回。

请各单位根据决算通知要求提前做好工作安排,保障学校年终决算工作顺利进行。2024年开账时间另行通知。


财务处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