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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推荐北京市教学名师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04

各教学单位:

根据北京市教委《教务处关于推荐北京市教学名师候选人的通知》(附件1),我校需完成第十四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暨第二届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的遴选推荐工作。现需要各教学单位推荐名师奖候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以下简称教学名师奖)、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以下简称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范围为普通高等学校及独立设置成人高等学校(经教育部正式批准或核准)中承担本科、高职高专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

前十三届市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不参加本届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首届青年教学名师奖获奖者不参加本届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

已退休参评教师须为学校返聘教师,并由学校出具返聘证明。

二、推荐名额

每个教学单位至多推荐教学名师奖候选人1人及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1人。

三、评选条件

(一)本届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优先考虑长期承担基础课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同行专家认可的一线教师,特别是为低年级学生授课的优秀教师。

(二)各高校现任校级领导原则上不参加此次评审。

(三)本科院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一般应具有20年以上(含20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一般应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且年龄不超过45岁(含45岁)。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均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近三年(2015-2017年度或2015-2018学年度)承担的本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任务平均不少于64学时/年。

(四)其它条件请参照《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普通高校本科部分)》、《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普通高校本科部分)》(附件3)。

三、评选程序

(一)根据上述评选条件,由教师自主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学院(部)审核并择优向学校推荐。

(二)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部)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审,评审时候选人同时准备15-20分钟现场试讲。

(三)根据评审专家意见,经校长办公会通过,确定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和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向市教委推荐。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部)于6月8日前将本单位推荐候选人的《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liping@cueb.edu.cn,纸质版(加盖公章)1份送至博纳楼135房间,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联系人:范老师 83952174   李老师 83951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