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政工职评工作的通知》,2023年全市政工职评工作将依托北京人才综合管理服务平台(http://www.bjrcgz.gov.cn)试运行,支持部分环节系统操作。为做好我校2023年度政工职评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政策和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有关政工职评政策
(一)资格审核有关规定
2023年,初、中、高级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申报人员资格审核由各系统政工职评工作办公室负责(《2023年政工专业职务参评资格审核表》详见附件1)。申报人员应如实提交申报材料,学校政工职评工作办公室初审后报送市政工职评工作办公室,未通过资格审核的申报人员将无法进行思想政治工作专业知识考试。
(二)思想政治工作专业知识考试免试有关规定
已经取得思想政治工作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者,可免予思想政治工作专业知识考试。按照《办法》规定,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仅限于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国近代史基本问题研究、党的建设、政治经济学、中国革命史与中国共产党党史、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军队政治工作学专业。
(三)继续教育有关规定
已取得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人员每年继续教育培训须达到90学时,未达标者不得申报中级及以上政工专业职务。
(四)申报时间有关规定
6月底前,免试人员和已经通过专业知识考试的申报人员,应在北京人才管理服务平台完成信息登记和申报工作。
(五)申报年限有关规定。
参评人员的学历和履职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和2023年7月31日以后调入政工专业岗位的人员,不得参加2023年度政工专业职务的评定。
(六)考试安排有关规定
思想政治工作专业知识考试由北京市人事考评办公室统一组织,复习备考可参考《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专业课考试大纲》,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报名时间初定为4月初,考试时间初定为5月中旬,考试结果预计6月可查询,相关事项请关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ywsite/bjpta)。
二、资格审核工作安排
(一)拟参加2023年度政工专业职务评定的人员需提交下列材料
1.政工专业职务参评资格审核表(一式3份,详见附件1,注:“单位意见”栏不需要盖章);
2.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式1份);
3.现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1份);
4.现岗位说明书(一式1份);
5.符合申报职务评定条件要求的年限期间内的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一式1份)。
(二)资格审核报名时间及地点
请拟参加2023年政工专业职务评定的人员于2023年3月19日前将上述材料报至党委组织部(博纳楼411)。
附件1:政工专业职务参评资格审核表
联系人:王海鹏 83952024 耿绍宝 83952858
学校政工职评办公室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