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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关于开展第十八届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30

各单位:

根据根据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北京市第十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的通知》(京宣发〔2025〕35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北京市第十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教育系统)评选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25〕328号),第十八届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已启动,请申报人严格按照申报通知和申报指南进行申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参评成果范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或发表的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社科普及读物等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教材及文学作品除外);未公开出版或发表的调研报告,须有证明方可申报。对于学科学术类成果,属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或发表,经实践检验产生了重大社会效益或学术影响,且之前未申报的,也可申报。

参评成果分党的创新理论、学科学术、决策咨询与社会服务三类,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其中学科学术类设马克思主义理论(“毛泽东思想研究”纳入党的创新理论类)、哲学、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教育学、法学、历史学、管理学、语言文学、艺术学·新闻传播学、交叉学科·综合等12个领域。

二、参评成果形式和类别

1.参评成果的形式包括: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社科普及读物等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教材及文学作品除外)

2.参评成果分类:党的创新理论、学科学术、决策咨询与社会服务三类。积极鼓励党的创新理论类、决策咨询与社会服务类优秀成果申报,党的创新理论类成果推荐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5%,决策咨询与社会服务类成果推荐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

三、申报方式和申报流程

本届评奖釆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登录评奖管理系统进行在线申报。填写完成后打印纸质版申报书,向申报人所在学院提出申报。经院学术委员会审议、院党委意识形态审查并填写相关意见后,报送科研处推荐参加本次评审。经校学术委员会审议、校党委意识形态审查后,择优推荐参加北京市第十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个人申报(6月30日-7月2日)

本届评奖采用网上申报,申报人可通过两种方式登录“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管理系统”。一是直接查找网址:https://award.bjsk.org.cn/登录申报;二是登录“北京社科”网(www.bjsk.org.cn),点击“业务系统”栏目中的“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管理系统”登录申报。

具体要求:请申报人认真阅读“评奖系统”中的《申报指南》,按照填报说明要求,认真填写《北京市第十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在评奖系统中提交《申报书》、参评成果全文(PDF版)和证明材料(PDF版)的电子版,扫描件形式提交《申报书》承诺书(签字)、成果封面、版权页、合作者等成果重要信息页电子版。因申报材料不合格影响评选的,申报人自行负责。

同一成果不得多处申报,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1项成果。申报成果原件及有关材料概不退还。

2.材料报送学院(7月2日前)

下载并打印评奖系统中提交的《申报书》(在承诺页签字)、所有系统中提交的证明材料,以及参评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均可),报送至本学院。

3.学院审核及推荐(7月3日)

每项申报评奖的成果均需经过院党委进行意识形态审查,院学术委员会进行学术水平审查。

具体要求:审查时要严格掌握评奖标准,参考报刊评论、社会反映和有关证明材料,在此基础上提出对成果的评选意见。对于通过审查的成果,在申报书纸质版单位推荐意见一栏填写学院推荐意见,院学术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加盖本学院公章;意识形态审核意见一栏填写学院党委审查意见,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填写具体意见约200-300字而非简单同意申报字样,通过校学术委员会遴选推荐上报的成果,将以此为依据填写校推荐意见)。同时按学院推荐次序依次填写《申报一览表》(附件3,加盖学院公章和学院党委公章)。未经学院审核推荐的成果,科研处一律不予受理。

4.学院将相关材料报送科研处(7月4日)

每位申报者的纸质版《申报书》1份,相关证明材料1份,申报成果原件(或复印件)1份,以及学院《申报一览表》1份(排序且盖章),报送至科研处成果管理办公室(博纳楼333);电子版学院《申报一览表》1份以“**学院申报一览表”为文件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eyanchu@cueb.edu.cn)。

5.校学术委员会评审和推荐(7月7日)

校学术委员会将根据申报情况,设经济学、管理学、综合学科等学科组,负责各学科优秀成果评审工作。学校将根据北京市教委下发的推荐限额,依据学术委员会评审结果依次推荐,并对拟推荐上报市教委的成果进行公示。

6.学校推荐

科研处对拟推荐上报成果完成系统审核和提交,推荐至北京市教委参与教育系统评审。

对于通过北京市教委评审拟推荐上报市评奖委员会的成果,所需报送材料依据市教委后续指示另行通知。

四、具体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6月30日-7月2日

2.学院审核及推荐:7月3日

3.学院材料报送科研处:7月4日

4.校学术委员会专家评审:7月7日

5.对拟推荐成果进行公示:5天

6.公示无异议后,拟推荐成果修改完善:7月13日前

7.科研处申报系统内审核提交申报书电子版:7月14日

8.科研处推荐成果《申报书》和《一览表》盖章并上传系统:7月15日

五、特别提示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评奖工作,由于此次申报时间紧张,且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请各个学院、各位老师务必严格按照时间安排进行申报,未在系统中按时提交并审核通过的成果,无法在一览表中导出完成上报工作。

2.根据上级要求,各学院要切实落实审读审查责任。加强申报成果的政治方向和学术水平审查,要全面了解申报人情况,切实担负审读审核责任,参考报刊评论、社会反映和有关证明材料,通过民主评议,遴选出推荐成果,避免在后续评审过程中出现推荐成果因政治方向、学术不端被否决的现象。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郑老师 83952330    谢老师 83951660   


科研处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