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相关管理办法规定,现启动校级科研项目结项验收、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及年度考核范围
验收范围:所有在研的2023年度校级青年学术创新团队建设项目、2023年度校级重大科研项目培育专项项目和2024年度新入职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
年度考核范围:2025年度新入职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
二、验收及年度考核材料提交要求
1、验收材料包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科研项目总结报告书》和项目研究成果电子版及纸质版(公开出版的专著提供原件1本;公开发表的论文和其他研究成果提供复印件)。如成果标注多个校内项目的项目号,需同时提交《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科研项目成果归属说明》,否则成果无效。
注:超过30页的成果需要胶装,胶装样式参考《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工作细则(试行)》。
年度考核材料包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科研项目年度进展报告》电子版及纸质版
2、截止时间:2026年1月9日(本周五)15点前。
3、请各单位统一报送材料,不接收个人报送材料。
三、其他事项
验收及年度考核合格的项目学校将拨付剩余经费,不合格的项目原则上予以终止,剩余经费不再拨付。
联系人:郝思源、于帆 联系电话:83952497、83951839
科研处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