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我校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师育人水平,经研究,2023年我校将继续开展教改立项工作,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及申报条件
教改立项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国家发展战略和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完善三全育人的体制机制,以价值引领为导向,遵循前瞻性与目标性相结合的原则、教育规律与改革创新相结合的原则、学校特色发展与实效性相结合的原则,引导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投入教学改革研究实践,积极设计、实施和验证教学工作和人才培养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有计划地培育和总结高水平教学成果,以教学研究提升课程思政工作的质量。申报项目需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1.申报项目应坚持问题导向,能够切实解决人才培养中的具体问题;
2.申报项目具备一定的建设基础,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果;
3.申报项目具有较为完善的改革建设思路和创新点;
4.申报项目预期建设成效显著,研究成果能落地实施并能有效推广。
二、申报类别及相关要求
1.申报类别
本年度教改立项将设重点项目、课程思政类项目、一般项目。建设周期均为2023年1月至2024年9月。
2.资助金额
学校对每个立项的重点项目和思政类项目拟资助经费为1万元,一般项目拟资助经费为0.6万元,以上所有经费均分2年拨付。
3.其他要求
入选重点项目、课程思政类项目的课题将优先推荐申报北京市级教改项目。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以上(不含两个)项目的申请;在研的校级教改项目(含研究生院立项的教改项目)负责人,以及在我校各年度教改立项中未完成者,或近五年结项评审、成果鉴定不合格者,不能申报本次教改立项。
三、项目申报与立项程序
重点项目、课程思政类项目、一般项目3类项目独立开展立项评审,请项目负责人务必认真填写“申请书”封面的“申报类型”。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学校教改立项专家评议小组审议,主管校长批准后,发文公布立项结果。
四、材料提交及要求
1.申报材料提交
(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申请书》(电子版)(见附件1,一式一份);
(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级教改立项申报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2,一式一份)。
2.为提高工作效率,教务处不受理个人提交材料。申报材料由各单位收齐后,电子版(可不盖章,签字处使用电子签名)统一打包发送至jyk@cueb.edu.cn。请各教学单位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4日。
五、结题及验收
1.结项要求
重点项目、课程思政类项目、一般项目的结项都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学校教改结项专家评议小组审议,主管校长批准后,发文公布结项结果。
(1)重点项目、课程思政类项目
结项时须提交不少于5000字的教研论文一篇(拥有完整版权且未公开发表)及不少于3000字的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可落地实施的方案。
若结项前已在教育类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文章(发表文章须唯一注明受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校级教改立项资助),可免鉴定。
(2)一般项目
结项时须提交不少于5000字的教研论文一篇(拥有完整版权且未公开发表)及不少于3000字的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可落地实施的方案。
若结项前已在教育类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文章(发表文章须唯一注明受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校级教改立项资助),可免鉴定。
2.验收要求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提交的重点项目和课程思政类项目、一般项目的教研论文和实施方案进行评审,论文和实施方案评审均合格者,予以结项,论文及评审报告有一项评审不合格者不予结项。
对批准结项项目的教研论文,教务处将择优收录到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科教学论文集(公开出版)。
3.其他说明
结项提交的教研论文重复率大于10%,视为不合格,则项目不予结项。初次验收不合格及因特殊原因造成的研究期满不能按时结项的项目,均需提交延期结项申请,延长期满后还不能按时结项或延期结项项目鉴定不合格的,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级教学项目管理办法》(附件3)处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邮箱:xutao@cueb.edu.cn
教务处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