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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关于开展2015、2016年入选经贸学者、后备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13

各学院(部):

  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后备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与培养办法》(首经贸政发[2013]5号)、《经贸学者、后备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与培养办法》(首经贸政发[2016]7号)规定,现将考核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要求和程序

  1、2015、2016年校级经贸学者、后备学科带头人或中青年骨干教师入选者均需参加考核。2015年入选人员为资助期满考核,2016年入选人员为中期考核。

  2、入选者本人填写纸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贸学者考核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后备学科带头人考核表》或《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考核表》1式1份,到科研处(教务处)进行科研(教学)成果审核,交送学院(部)(以下统称“学院”)指定的培养导师。

  3、学院培养导师填写考核评语,送交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人。

  4、学院学术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对经贸学者、后备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入选者进行考核评议,并在考核表上写出考核是否合格的评语。考核表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党政联席会审定后,统一报送学校人事处。考核表电子版,由学院统一汇集后发送人事处邮箱(rsc@cueb.edu.cn)。

  5、学校召开学术委员会评议,经贸学者、后备学科带头人入选者考核需要到场答辩,其他人员主要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

  6、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

  7、公示。

  二、时间安排

  1、3月14日-21日,入选者个人和学院培养导师填表.

  2、3月21日-3月28日,入选者需到科研处(教务处)进行科研(教学)成果审核,打印附页考核表。

  3、3月29日-4月4日,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党政联席会审定。

  4、4月9日上午九点前,学院将材料报送人事处311室。

  5、4月下旬,学校召开学术委员会进行评议。

  6、4月底,校长办公会审定并公示。

  三、其他

  1、各学院应严格按照首经贸政发[2013]5号、首经贸政发[2016]7号文件规定组织考核。

  2、2015年入选人员,资助期满考核教学、科研成果计算时间为2015年4月至2018年3月;2016年入选人员,中期考核教学、科研成果计算时间为2016年4月至2018年3月。

  3、对拒绝填报考核表或逾期不参加考核者,特别是对考核材料弄虚作假者,一律视为考核不合格。

  四、联系方式:

  人事处  博纳楼311  艾老师  83952284 麻老师83952160 

  科研处  博纳楼334  李老师  83951660 

  教务处  博纳楼135  崔老师  83951322

  附件:

  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贸学者、后备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与培养办法【首经贸政发(2016)7号】

  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后备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与培养办法【首经贸政发(2013)5号】

  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贸学者考核表》

  4、《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后备学科带头人考核表》

  5、《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