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科研处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09

各单位:

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启动,为做好我校此项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继续实行限额申报,限额指标另行下达到各省级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部直属高校和部内司局、直属单位。

2、本年度只设国家重大和重点课题指南,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申报重大和重点课题的,其名称须与指南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重大招标课题需参加现场答辩,不参加答辩视为自动放弃。其他类别课题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鼓励开展反映国家需要和国际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

3、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涉及14个学科。依照《评审书》列出的学科分类代码填写相应学科,跨学科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进行申报。

4、国家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国家青年课题、教育部重点和教育部青年课题,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国家青年及教育部青年课题申请人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6年4月9日之后出生)。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5、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课题为60万元、重点课题为35万元、一般课题为20万元、青年课题为20万元、西部课题为20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为5万元、青年课题为3万元。申请人要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细则》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确定申报课题类别,并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6、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完成时限,国家重大招标、重点课题原则上要求在2年内完成;其他类别课题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7、其他相关申报要求,请申请人认真阅读附件1《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

8、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3月31日下午4时前将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报送材料包括: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评审书》纸质材料一式7份(其中含原件1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3份(其中含原件1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6份。同时报送配套的电子版及单位课题申报汇总表。课题《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双钉装订。

联系人:文玮、刘佳        联系电话:83951839、83952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