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学校《青年学术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和《重大科研项目培育专项管理办法》,现将2023年度青年学术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创新团队”)和重大科研项目培育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青年学术创新团队
1.创新团队带头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治学严谨,学风端正,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与合作创新精神,在研究群体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有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的经历,或在国内外高水平期刊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创新团队带头人及成员应为本校在编在岗教师,其中团队带头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团队成员以4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为主,可吸收个别45周岁以上教师,但不超过团队总人数的1/3。
2.为确保创新团队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工作,创新团队带头人及成员不得交叉申报,即每人只能选择申报或参与申报1个创新团队。
3.鼓励组建跨学科、跨学院的交叉学术团队。
4.创新团队须吸收合理数量的我校学生作为非核心成员。
(二)重大科研项目培育专项
1.项目负责人应为本校在岗教师,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较高的学术造诣,较治学严谨,学风端正,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的经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8周岁。项目组成员中不超过40周岁的成员数不得低于项目组总人数的1/2。
2.为确保创新团队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工作,特作如下限定:(1)每个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重大项目培育专项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重大项目培育专项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重大项目培育专项项目申请。(2)在研重大项目培育专项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重大项目培育专项项目。(3)在研国家级重大或重点项目负责人、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重大项目培育专项项目。
3.不得以与已立项的各类纵向科研项目内容基本相同的选题申报重大项目培育专项项目。
4.须吸收一定数量的我校学生参与专项研究工作。
二、本次项目采取线上申报方式,请项目负责人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科研秘书汇总申报书并填写汇总表,同时应该在汇总表上盖党委章,由学院统一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eyanchu@cueb.edu.cn,不接收个人申报。
三、各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资格及申请人提交申请书的真实性、政治意识形态和学术质量等进行仔细认真审核,并于2023年1月3日前完成审核。
四、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23年1月4日上午11时将前本单位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以及盖好章的《汇总表》扫描件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eyanchu@cueb.edu.cn,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请各单位组织申报者认真阅读《青年学术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重大科研项目培育专项管理办法》及通知要求,做好申报组织及审核工作。
联系人:文玮、刘佳 联系电话:83951839、83952497
附件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
附件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青年学术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
附件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重大科研项目培育专项管理办法》
附件4: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