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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关于对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06 来源:研究生院

各相关学院: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对工程专业学位类别进行调整的通知》(学位〔2018〕7号,附件1)和北京市《关于对已有工程专业硕士、博士学位类别进行调整的通知》要求,我校决定对已有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进行对应调整。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的原则与要求

1.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要以保证质量为前提,按照《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关系表》(附件2)进行,以一对一、多对一的方式对应调整为相应的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授权点。

2.对存在多个对应关系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可根据自身主要办学方向和特色,选择一个专业学位类别进行对应调整。

二、工作程序

1.相关学院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认真做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相关工作。

2.申请材料《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申请书》(附件3)《单位对应调整申请汇总表》(附件4)。要保证材料真实,各专业学位类别学位授权点的人员不得重复。所有材料不得涉密。

3.相关学院于2018年9月20日前将材料装订5份交学位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xk@cueb.edu.cn。注意装订格式:调整申请书用A4纸双面打印,封面及填表说明不编页码。保持申请表原格式不变。封面之上不得另加其他封面。

附件详细内容见研究生院网站。

联系人:杨晓蕾、王越乙;联系电话:83951639、83951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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