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经历:
2005年7月开始,一直在我校任教,先后任法学院副院长,院长。
主讲课程:
先后为本科生主讲的课程有:《经济法》《公司法》《破产法》《比较法》《涉外经济法》《商法》《法学研究与论文写作》等,主讲研究生课程包括《商法总论》《破产法比较研究》《商法专题》等。
研究领域:
主要研究领域为经济法、民商法及其交叉领域。
荣誉称号:
入选中国法学会研究会青年人才、北京市拔尖创新人才、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荣获北京市第六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二等奖、最佳教案奖;荣获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优秀研究员等荣誉称号。兼任北京市人民政府立法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中国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破产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教研成果:
主编教材2部、副主编教材2部、参编教材3部,主持北京市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1项目、校级2项,撰写并公开发表教学改革研究论文11篇。
主持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研究项目、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研究重大项目、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中国法学会部级课题研究项目、北京市法学会重点研究项目、北京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北京市委组织部优秀人才资助项目等各类科研课题10余项。
出版《公司重整的法律构造》《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法律调控》《中国金融机构破产的理论探索与制度构建》等3部学术专著。在《法商研究》《法学论坛》《法学杂志》《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中国政法大学学报》《财政研究》《税务研究》《证券法苑》《金融法苑》《经济法学评论》《经济法论坛》《公司法律评论》《破产法论坛》《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等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50多篇。有多篇决策咨询报告入选各类高级别内参,曾获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要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