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5〕12号)(附件1),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25〕588号)(附件2)的要求,现启动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2.马克思主义理论;3.中共党史党建学;4.纪检监察学;5.公安学;6.哲学;7.理论经济学;8.应用经济学;9.法学;10.政治学;11.社会学;12.民族学;13.教育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14.心理学;15.体育学;16.中国语言文学;17.外国语言文学;18.新闻传播学;19.考古学;20.中国史;21.世界史;22.艺术学;23.管理科学与工程;24.工商管理学;25.农林经济管理;26.公共管理学;27.信息资源管理;28.国家安全学;29.设计学;30.区域国别学。
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及“教育科学研究”专区不得同时申报,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二)奖项设置和名额
设置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本届奖励数量为1500项,其中“教育科学研究”专区190项。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类、各等级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参评成果范围是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和要求详见《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附件3)有关规定及《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以下简称“申报答疑”,附件4)。
三、申报单位和申报限额
(一)本届评奖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申报。
(二)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科研处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同意推荐申报的成果进行评审后,根据北京市教委限额要求择优推荐上报。学院必须对同意推荐报送至科研处的成果进行汇总并排序。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一)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申报材料需经由科研处审核后统一上传。个人用户无上传权限,无需注册个人账户。
(二)申报者登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下载并按填表要求填写《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打印《申报评审表》,《申报评审表》启用202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三)各申报学院要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审核重点: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4.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如发现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情形,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
(四)下列成果的申请不予受理:
1.存在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问题的成果。
2.成果作者违反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师德师风受到惩处的。
3.违反学术规范或者著作权存在争议的成果。
4.涉及国家秘密的成果。
5.教材和教辅。
6.文学艺术创作类作品。
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附件3)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五、申报时间安排
1.2025年11月5日前
各学院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申报者下载并按要求填写相关材料,提交至本学院。
2.2025年11月6日前
各学院召开院学院委员会,对本学院申报成果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对于符合申报要求、同意推荐申报成果进行排序,填写申报一览表(见附件5)。
3.2025年11月7日
学院报送材料至科研处。具体要求如下:
纸质材料:教育部奖评审表(加盖学院公章)、申报成果、证明材料、学院申报一览表,各1份(纸质版一览表请务必打印盖章签字)。
电子版:教育部奖评审表pdf版,申报成果pdf版,证明材料pdf,学院申报一览表,打包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eyanchu@cueb.edu.cn),邮件主题为“**学院教育部奖申报材料”。
4.2025年11月13日前
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上报成果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
5.2025年11月20日前
获得学校推荐的成果奖申报人将最后定稿的电子版本以“**教育部奖申报材料”为题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eyanchu@cueb.edu.cn);由科研处统一填报系统。电子版要求见本通知第六部分。
6.2025年11月26日
获得学校推荐的成果奖申报人按照要求准备纸质版材料,提交至科研处成果管理办公室(博纳楼333)。纸质版要求见本通知第七部分。
7.2025年12月1日
科研处统一上报纸质材料至市教委。
六、获学校推荐申报成果电子申报材料要求
1.邮件命名方式:学院+申报学科+姓名+教育部奖评审表/申报成果/证明材料)
2.《申报评审表》word版和PDF版各一份
3.申报成果(统一用PDF格式)
4.相关证明材料(统一用PDF格式)
七、获学校推荐申报成果纸质申报材料要求
(一)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表
各类申报成果的《申报评审表》均为9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 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一式9份(可用复印件)。论文类成果材料包含所在期刊封面、目录页、版权页和论文全文,咨询报告类成果包含咨询服务报告和采纳证明。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评审表》中填写的成果被引用或被采纳情况、社会影响或社会效益、成果获奖情况均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及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联系人及电话:郑文科 83952330 谢 飞 83951660
科研处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