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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关于做好2015年度立项的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8

各单位:

为加强北京社科基金项目中后期管理,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对部分2015年立项的北京社科基金项目进行集中结项,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做好此项工作。

一、集中结项时间

2021年5月~2021年10月31日。

二、结项办法

1. 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提交最终成果;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须在2021年10月31日前提交结项材料。

2. 在此期间确实不能完成的项目,可申请终止项目研究,并提交《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前期研究成果、项目资金收支明细(加盖财务章),剩余资金退回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未取得任何研究成果的,须退回全部资助资金。

3. 凡属下列情况的将视情况予以终止或撤销研究项目:

(1)在规定期限内未提交上述材料的;

(2)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成果经鉴定不合格的;

(3)提交的结项材料存在不符合《项目申请书》设计的最终成果形式和设计方案等情况的。

4. 凡被终止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新的北京社科基金项目,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新的北京社科基金项目。被终止或撤销的项目,其研究成果在出版、发表或内部印刷时不得使用“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研究成果”字样。被终止、撤销项目的数量将纳入相关单位的科研管理信誉档案,作为年度二级管理单位评优和下年度申报指标的重要参考因素。

三、资金退回

户  名: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开户行:农业银行北京健德支行

账  号:11190901040000803

四、联系人

文玮:83951839

刘佳:83952497

附件:1. 2015年度立项逾期未完成北京社科基金项目清理名单(已发送学院科研秘书处)

      2.《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科研处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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