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近日,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发布了《2020年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立项通知书》(附件1),请各单位科研秘书根据该通知要求,认真阅读《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立项须知》(附件2),将项目编号、项目级别、审批金额等相关内容及时转达给今年立项的项目负责人(详见附件3),核对确认项目名称、计划结项时间及最终成果形式等内容,督促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立项回执》(附件4)。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20年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正式立项时间统一为2020年12月15日。
2、项目负责人须认真遵守《立项须知》(附件1)内容,并将相关要求向课题组全体成员进行传达,承诺严格执行约定的责任与义务。同意相关约定内容的,填写《立项回执》(附件4);如不接受约定,可不填写《立项回执》,将视为自动放弃立项资助。
3、由于疫情因素影响,北京市财政局批复2020年度北京社科基金规划项目经费核减至原资助额度的75%,各级别项目最高资助额度具体为,重大项目22.5万元,重点项目11.25万元,一般项目6万元,青年项目6万元。请按照项目批准金额和《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附件六)要求,科学合理地编制项目经费预算。自筹资金项目可不填写项目经费预算表,只需在相应栏目加以说明即可。
4、及时启动项目研究工作。项目负责人须于三个月内(2021年3月15日前),召集课题组全体成员举行开题论证会。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必须组织开题(其他项目建议召开),开题论证会须邀请课题组以外的,本研究领域正高级职称的专家学者3—5人参加,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研究思路和责任分工。开题论证会后填写《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开题报告表》(附件6),及时报我单位规划项目部备案作为拨款依据。逾期未组织开题的,项目资助经费将予以缓拨。
5、请各项目负责人于12月11日上午11时前将电子版《立项回执》发送至科研处邮箱,待审核通过后,于12月14日下午4时前将纸质版(A4纸打印,左侧双钉装订,一式4份,全部为原件)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填报《立项回执》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办理后续立项手续。
联系人:文玮、刘佳 联系电话:83951839、83952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