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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城市协同创新中心2015年研究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05-12 来源:科研处

为落实“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简称“2011计划),20154月,特大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协同创新中心、科研处对部分重大研究项目面向全社会发布,并公开进行招标。在第一轮招标中,由于部分项目申请不符合招标条件,为提高研究项目质量,协同创新中心将进行第二轮项目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指南

详见附件1《特大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协同创新中心2015年二次招标项目指南》。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面向我校和国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等单位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组织和个人进行申报。鼓励我校各柔性科研组织以协同创新研究团队的形式进行申报。

三、申报要求

1.鼓励跨学科、跨部门、跨单位、跨地域组建协同创新团队进行申报,每个研究团队限报1项,每人最多负责1个项目申报,参与2个项目申报。

2.项目组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高级(或相当于高级)技术职务(职称),有三年以上从事与所申报项目内容有关的研究工作经历;凡不具备此条件的,必须有两名同专业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的书面推荐。

3.项目组负责人必须是研究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研究项目。

4.项目研究团队中至少有1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在职在编教研人员,并参与项目实质性研究工作。

5.本次项目申报注重科研创新与成果转化。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突出研究的创新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要有理论、数据和案例支撑。重视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符合实际的、操作性强的政策建议,加强成果转化工作。

四、投标程序

1.申报期限: 2015512日至519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投标程序:

1)参加投标单位从本公告附件中查看并下载相关材料;

2)项目投标人可根据协同创新中心2015年招标项目指南,自行设计具体项目名称。投标人需认真填写《附件2:特大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协同创新中心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和《附件3:特大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协同创新中心项目论证活页》(以下简称《论证活页》);

3)打印《申报书》纸质版1份,《论证活页》纸质版3份,在申报期限内(以邮戳时间或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通过邮寄方式送至招标部门,请在邮寄信封上注明项目招标申请+负责人字样;

4)提交《申报书》电子版1份,《论证活页》电子版1份,请以申报项目名称+依托单位名称+申请人姓名为邮件主题,发送至tdcs@cueb.edu.cn邮箱;

5)电子版和纸质版均达到方视为申请有效。

  五、评标程序

1.评审组织:招标人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开展项目评标工作。评标委员全部为校外具有高级以上职称的相关领域专家学者。

2.评审方式:确保公平公正,采取“双盲”评审的方式。

3.评审主要因素:项目研究方案思路清晰,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研究方法科学,适合项目要求;研究单位资质良好,人员素质较高;研究成果丰富,具有一定知名度。

4.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确定项目中标人。

5.公示中标结果:根据定标结果,将中标结果在特大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网站(http://tdcs.cueb.edu.cn/)发布,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6.发中标通知书:公示期满,如无疑义,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未中标的申报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7.签订合同:中标人持中标通知书与招标人指定代表签订《特大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委托项目研究合同书》及《特大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协同创新中心专职/兼职人员聘用合同书》。

  六、项目进度要求

1.该项目的研究期限为20155月至20165月。

2.项目承担单位自接《项目委托立项通知书》起2个月内,需提交项目研究开题报告,说明详细研究提纲和具体实施计划。

3.自项目开始6个月内,需提交项目中期研究成果。

4.项目结项时,需提交项目研究报告。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由协同创新中心组织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鉴定、验收。

项目研究需同时达到以下要求,方可组织结题:

1)项目成果已为政府决策采用。项目须有项目组研究人员就该项目研究所获得的省部长及以上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或被国家、北京市社科规划项目《成果要报》采用,方可组织结题鉴定。

2)项目组须在201610月底以前,公开在CSSCI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论文须注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特大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协同创新中心资助”。

3)项目研究能为以后成功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做好准备。

5.经专家评审,验收合格的项目,须提交正式研究报告、1万字简版及3000字成果简介(纸质版和电子版),项目正式结题。

  七、经费资助

项目资助额度为10万元。立项即拨付资助经费总额的40%,中期检查后拨付30%,项目完成并经鉴定合格后拨付余款。

  八、联系方式

单 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特大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协同创新中心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科研处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张家路口 121 号博纳楼507

邮编:100070

联系人:李艳杰

联系电话:010-8395230113426235576

传 真:010-83951028

电子信箱:tdcs@cueb.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