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更好地发挥课程学习在研究生培养中的作用,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研究生部将于近期推行研究生课程建设全面深化改革方案。为保证我校研究生课程建设的顺利实施,根据《意见》要求,现启动我校研究生课程大纲的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课程范围
纳入本次课程大纲修订范围的有: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必修课(公共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和专业选修课、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必修课(公共课、专业课)和专业选修课。具体课程以2015版培养方案为准。
二、 基本要求
1、课程大纲应按照2015版培养方案的内容要求,体现本学科专业或(方向)人才培养目标与定位的特点。
2、课程大纲应注重研究生课程的层次,要明显区别于本科阶段课程。研究生课程应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应在更高层次上讲授本学科的基本体系、基本原理、最新进展和学科发展的前沿,体现前瞻性。
3、课程大纲应对课程各教学单元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及考核形式做详实安排,对学生课前准备和课后练习等提出要求和指导。
4、课程大纲应明确本课程在整个课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要注意各课程内容的组合与衔接,有效地进行课程整合,避免彼此间的内容重复,达到课程体系的整体优化。
5、课程大纲的制定过程应经过课程负责人及相关课程任课教师充分讨论,并可采取实地调研的方式,在充分了解学科发展及社会需求的基础上进行编制。
三、 组织和保障
本次大纲制定与修订工作,由研究生部提出修订方案和具体编撰要求及模板(见附件1),具体修订和编撰工作由各相关培养单位负责,各培养单位应组织全体导师进行充分讨论。
修订完成的课程大纲的体例格式和文字校对,由培养单位主管副院长负责,签字后提交各培养单位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审查。审查完毕并通过后,由各培养单位编制课程大纲目录并汇总(将本培养单位所有课程大纲汇总至附件1中),将课程大纲备案表(见附件2)报研究生部备案。
为保障课程大纲修订工作的顺利进行,研究生部将按参与大纲修订的课程拨付经费进行资助。
四、 其他要求
研究生课程大纲修订是规范研究生课程教学,提高研究生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并组织集体研讨。
各培养单位应于2015年11月30日前,将修订好的研究生课程大纲(附件1)电子版和课程大纲备案表(附件2)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研究生部培养办公室。
联系人:王少华,联系电话:83951523,Email:wangshaohua@cueb.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