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合同管理行为,请各单位明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合同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中“合同承办部门负责人审核意见”栏内签署审核意见的负责人1人以及审核代理人1人。(审核代理人主要履行合同承办部门负责人外出或由于其他情况不能审核签署意见时,进行合同审核,并在《审核表》上签署意见的职责。)
请于2016年5月18日(星期三)前按照附件要求将负责人和审核代理人名单及签字字样纸质版(样式见附件)一份加盖各单位公章后报送至法律事务室(博纳楼413)。
联系人:王婧婧;联系电话:83952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