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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关于申报2017年专任教师补充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18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计划,我校现启动2017年专任教师补充计划申报工作,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各教学单位应按照学校相关制度要求,召开专门工作会议,集体决策本单位专任教师补充计划,以保证计划的严肃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各教学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十三五规划、《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关于印发20152020年人员定编方案的通知》(首经贸政发〔201513号),基于学科发展情况、专业建设情况及课程安排情况统筹考虑制订补充计划并登录人事系统在线填报(在线填报说明参见附件)。

3、人事处汇总各单位计划,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形成“2017年学校专任教师补充计划”。经学校批准的补充计划(包括岗位、专业、学历等限定性条件),原则上不得变更。

4、各单位务必于2016922日中午12:00前于招聘系统提交并将纸质表格(需盖章)送至博纳楼人事处311办公室。

人事处联系电话:83952283 83952160

 

附件:在线填报说明

    

 

      人事处 

 2016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