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已发布《2022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公告》。请欲申报此类项目的教研人员认真阅读公告及相关申报文件(http://www.nopss.gov.cn/n1/2022/0424/c431030-32407223.html),申报材料请从本通知附件中获取。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主要资助学术分量厚重、创新性强、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金额为35万元左右。一般项目主要资助学术价值较高、具有一定创新性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金额为25万元左右。申请重点项目未达到立项要求、但达到一般项目标准的可立为一般项目。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主要资助研究深入、创新程度较高、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博士论文,突出对优秀青年学者的科研支持,每项资助金额为20万元左右。
2022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经费管理实行包干制试点。项目负责人要在承诺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支出的基础上,本着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原则自主决定资金使用。
(一)要求:
1、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鼓励知名专家学者和有长期学术积累的退休科研人员积极申报。
2、申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完成比例不低于70%)。以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论文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19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字数30%以上。
3、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的申请人年龄应在35岁以下(1987年4月28日后出生),论文须以中文写作且被毕业院校评定为“优秀”等级,完成日期为2019年6月1日-2021年6月30日(以答辩日期为准)。同等条件下,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博士论文的优先予以支持。
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申请人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项;
(2)属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
(3)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申请人本人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4)成果内容涉及国家秘密。
5、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由个人直接申报;已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指定出版机构签署出版合同或达成出版合作意向的,须出具出版社推荐意见。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须经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推荐后由个人进行申报。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按申报公告要求认真审查本单位申报材料,并于7月4日11:00前将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处。
(二)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1)申请书7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2)申报成果6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6份成果概要,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双钉装订成册;(3)成果查重报告1份;(4)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并附修改说明1份(本材料仅限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5)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
2、申报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1)申请书7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2)申报成果6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6份成果概要,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双钉装订成册;(3)成果查重报告1份;(4)论文等级证明材料1份;(5)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和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各1份。
(三)上述材料的电子版要一同发送到科研处邮箱keyanchu@cueb.edu.cn,包含申请书、书稿、成果概要、相关附件、申报信息汇总表等所有申报数据。
联系人:文玮、刘佳
联系电话:83951839、83952497
科研处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