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教育质量评估中心拟于2026年5月25日起组织开展全校本科生期末评教工作。本次评教将使用升级后的质量评价系统。为确保评教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生参加网上评教
本次评教工作与下学期选课工作在时间安排上完全错开,即评教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启动下学期选课工作。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教,未完成评教的,将不能按期进行下学期选课、查询下学期课表等相关操作。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按照评教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学生参加评教。
二、及时核对课程及教学运行信息
请各教学单位组织本单位教师对本学期课表、所开课程、授课班级等信息进行核对。如存在停调课、任课教师变更等教学运行变动情况,尚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请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汇总后,及时与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联系;涉及学生学籍异动等原因需要退课的,请及时办理退课手续。
三、规范办理免评及相关申请
(一)申请范围
1. 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首经贸政发〔2022〕46 号)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任课教师可申请课程免评。
2. 对同一门课程一学期累计缺课达到该课程总学时三分之一的学生,任课教师可申请取消其对相应课程的评教资格。该课程在期末考试成绩录入时按“零”分记入,并备注“缺课三分之一”。如有上述情况,请填写附件1和附件2。
3. 截至目前,如有学生因休学、参军等原因无法参加评教,且相关课程尚未在教务系统中办理退课手续的,请各学院汇总并填写附件3。
(二)办理程序
1. 教师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2. 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学院教学秘书统一在质量评价系统中提交申请,具体操作见附件。
3. 相关纸质证明材料由学院统一报送至教育质量评估中心(博纳楼130室)审批。
4. 以上材料报送和系统申请务须于2026年5月21日11时前完成。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并影响评教结果的,由相关单位或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四、工作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本科生网上评教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过程管理,认真做好政策宣传、信息核对、学生组织、材料报送等工作,并及时反馈评教进展情况,确保评教工作有序开展,评教结果准确、公正、有效。
五、联系方式
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董老师,83952059。
教育质量评估中心,张老师,83951813。
教育质量评估中心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