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现开展第十七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和第五届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的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以下简称“教学名师奖”)、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以下简称“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范围为北京地区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及独立设置成人高等学校(经教育部正式批准或核准)的专任教师。
往届教学名师奖获得者不参加本届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往届青年教学名师奖获奖者不参加本届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已退休参评教师须为学校返聘教师,并由学校出具返聘证明。
二、推荐名额
每个教学单位最多推荐2名候选人,其中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和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各1名。
三、评选条件
(一)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应忠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
(二)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应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同行专家认可。优先考虑长期承担基础课教学任务和为低年级学生授课的优秀教师。
(三)各高校现任校级领导不参加此次评审。
(四)本科院校候选人均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应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高等教育教学经历;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应具有8年以上(含8年)高等教育教学经历且年龄不超过45岁(含45岁),统计时间均截止到2021年5月1日。教学名师奖和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近三年(2018—2020年度或2018—2021学年度)承担的本科生实际课堂教学任务平均不少于64学时/年。
四、评选程序
(一)根据上述评选条件,由教师自主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与申请类别相对应的《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本科)推荐表》(附件2)或《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本科)推荐表》(附件3),教学单位根据评选条件进行严格审核,择优向学校推荐。
(二)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教学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审,评审时教学名师奖和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须进行10分钟现场讲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根据评审专家意见,将拟定候选人进行公示,并经校长办公会通过后,确定学校教学名师奖和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共计3人,向市教委推荐。
五、工作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工作,严把人选政治关、师德关和质量关,并认真组织,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二)请各教学单位于4月22日前将本单位推荐候选人的《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本科)候选人推荐表》或《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本科)候选人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liping@cueb.edu.cn,纸质版5份(签字盖章,原件1份,复印件4份)送至博纳楼135房间,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三)联系人:陶老师 83952053 李老师 83951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