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社团年检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5]15号)转发给你们,请教育部主管社团及其挂靠单位按通知要求于2015年4月30日前将以下纸质材料报送党政办公室(博纳楼417室):
1.年度工作报告书(一式两份);
2.登记证号尾数为单号的社会团体提交经财政部门批准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一式两份);
3.《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复印件(一式两份)
4.社会团体最新版章程(一份);
5.《教育部主管社会团体信息统计年度报表》(附件4,一份);
6.《全国性教育类社会团体挂靠单位审核意见表》(附件5,一份);
7.2013年检中发现问题的社会团体,需提交整改情况的书面报告(一式两份)及挂靠单位书面意见(一份)。
上述各项材料的电子版存入同一个文件夹,以“社会团体全称+2014年检材料”进行命名,发送至党政办公室邮箱:xzbgs@cueb.edu.cn。
联 系 人:于滨滨
联系电话:83952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