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以及相关单位:
根据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第六届首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方案》通知要求,市委教工委将在首都高校开展第六届首都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评选活动,现结合学校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员
根据市委教工委文件要求,学校可推荐“首都助人为乐模范”“首都见义勇为模范”“首都诚实守信模范”“首都敬业奉献模范”和“首都孝老爱亲模范”候选人各1名。
二、评选标准
首都道德模范候选人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走在全社会前列;牢固树立首都意识、首善意识,具有“崇德向善,奋发向上”精神,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积极参加首都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
各类道德模范标准分别是:
首都助人为乐模范: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首都见义勇为模范:同正在进行的侵犯国家、集体财产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同正在进行的危害国家安全、妨害公共安全或者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在抢险救灾中,不顾个人安危,抢救国家、集体财产或者他人生命财产;其他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免受正在遭受的侵害,不顾个人安危,挺身救助。
首都诚实守信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首都敬业奉献模范: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首都孝老爱亲模范: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凡符合首都道德模范评选标准,在北京市工作、学习、生活且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均可被推荐为首都道德模范候选人。每个公民在同一届只可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曾获得过全国道德模范或首都道德模范称号的,不再作为参评候选人。其中,再次推荐往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或首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参加评选的,应是受表彰以来保持荣誉并有新的突出事迹者;长年坚持助人为乐、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的,应是2015年以来有新的突出事迹者;见义勇为类别的,其见义勇为行为应是2015年以来发生、并经民政部门认定者;2015年以前牺牲或去世的,原则上不再推荐。
三、报送要求
1.请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相关单位择优推荐并审核把关,可推荐候选人1名。
2.每名候选人填写包括《第六届首都道德模范推荐表》(附件1)和《第六届首都道德模范推荐候选人情况统计表》(附件2),附300字左右主要事迹和1500字左右详细事迹材料,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上述材料需同时报送电子版)。
3.请各二级单位完成推荐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12月12日(下周二)15:00前将候选人的《第六届首都道德模范推荐表》(附件1)和《第六届首都道德模范推荐候选人情况统计表》(附件2),以及300字左右主要事迹和1500字左右详细事迹材料,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等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同时统一报送给党委宣传部博纳楼347,指定邮箱hongxiazhu@cueb.edu.cn。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4.党委宣传部将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评选,并择优向市委教育工委申报。
联系人:高菲 朱红霞 83952314